中国园林网4月10日消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2003年以来,湖州市围绕这一构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市”方针,举生态旗、打生态牌、建生态市,初步实现了经济发展比较快、生态保持比较好、城乡发展比较协调、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湖州市在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中,着重完善考核体系建设,严格生态考评,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发挥导向作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湖州市干部考核机制创新项目被评为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提名奖。
如何创新干部考核机制?
在创新干部考核机制方面,湖州主要有以下做法:
完善考核内容,突出针对性。一是市对县区的考核中,推行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导的考核体系。将生态文明和美丽湖州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综合考核的五大类指标之一,具体考核绿色GDP、节能降耗、淘汰落后、新农村建设、交接断面水质、水污染物减排、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目前县区综合考核中,涉及生态环境和美丽湖州建设的分值权重占15.7%。
二是县区对乡镇的考核中,实施个性化考核机制。按不同乡镇功能定位进行分类考核,如安吉县分别设立A、B、C3种类型,变单一的经济考核为综合考核,生态功能型乡镇强化生态建设考核,取消工业经济考核。
三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中,注重强化可持续发展指标的考核。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县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充实和完善反映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和民生保障质量的指标,并将生态环境作为4项实绩分析评价指标之一,重点考核在服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成效。在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考察、年度考核、实绩分析中,推行以“一述二评三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考准考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绩,将其作为干部使用、培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以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地各部门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强化结果运用,注重导向性。一是与“以奖代补”挂钩。制定《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湖州市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出台了《湖州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与经济奖励和处罚挂钩。湖州市连续3年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为良好或优秀,其中2010年湖州市政府和长兴县政府还获得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奖励。
建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导的考核体系
二是与生态补偿挂钩。2005年,德清县出台了《关于建立西部乡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境内西部乡镇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项目的建设实施补偿,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生态补偿机制。2006年湖州市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2013年还出台了《湖州市老虎潭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筹集2000万元,根据环境管理、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成效,对坝址以上集水区内乡镇、村进行生态补偿。
三是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大力选拔各方面素质全面、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对不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生态文明建设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不好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在评定领导干部考核等次时,充分考虑工作实绩特别是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实绩。对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部门的干部考核,更加注重分析评价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实绩,并通过实绩公示等办法,了解掌握群众口碑。2013年县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就充分考虑了“四边三化”、“三改一拆”、节能减排、行业整治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的实绩。2013年,共有9名因生态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干部被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
湖州经验带来哪些启示?
首先,要紧贴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大胆尝试、锐意改革,不断完善生态考核内容,改进生态考评办法,使生态考评真正成为地方党委、政府推动科学发展的“指挥棒”,成为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助推器”。
其次,生态文明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生态考核既要考核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又要考核领导干部个人;既要开展面上综合考核,又要开展点上专项考察,进一步引导干部树立保障民生、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
第三,考核的最终落脚点要落实到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上,发挥好导向作用,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以生态自觉激发生态红利,真正实现从“重经济发展”向“重科学发展”的转变。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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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