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阎钢军:建议提高生态公益林造林补偿标准

2014年03月06日 09:57中国江西网叶新阔 喻云亮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林业厅厅长、党组书记阎钢军

中国园林网3月6日消息: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林业厅厅长、党组书记阎钢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国家加大对生态公益林造林的补偿力度,提高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和造林者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积极性。

作为全国林业大省,江西地处我国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战略位置,是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江西已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的定位和目标,并组织编制了江西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的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我们江西有5100万亩的生态公益林,是我国南方地区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目前,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标准是10元一亩,我们江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7.5元,也就是17.5元,相比耕地每亩200元的补助,这个标准太低了。”阎钢军表示,目前一根毛竹的市场价格在20元左右,而一亩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还不如一根毛竹的价格,导致林农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积极性不断下降,森林质量和生态效应也明显下降。建议国家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标准,将补助标准由现在的10元每亩提高到每亩25元至30元钱,以提高林农和造林者的积极性。

此外,阎钢军还表示,由于国家对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湿地区域的群众为保护湿地所遭受的损失一直得不到补偿,生活相对贫困,严重挫伤了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积极性。“特别是我们江西鄱阳湖这么大的湿地面积,这些群众为了保护候鸟,牺牲自己的利益,现在保护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此,也建议国家尽快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阎钢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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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