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28日消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棕榈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贝尔高林国际(香港) 有限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同意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赖国传先生应按 规定予以回避。
二、对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我 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境外审计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在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 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陆军、王绍增、邬筠春
2014年3月26日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