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17日消息:记者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从今年起,北京市将在平原地区新发展10万亩规模化苗圃。
据了解,政府对新建规模化苗圃也有一定的要求:规模至少在500亩以上,配套基础设施、生产管理等符合国家和本市苗圃建设规范要求。原则上企业安排当地农民数量占苗圃用工人数的50%以上。经营期内,每年实际育苗面积不低于可育苗面积的90%,年出圃率不高于30%。乔木树种苗木占种植量的80%以上。经营期满时,苗圃内要保留一定数量、规格、分布均匀合理的苗木,形成生态景观林。
3年时间新建10万亩
据介绍,从2014年开始,北京市将用3年时间在全市平原地区新发展规模化苗圃10万亩,使全市苗圃面积达到25万亩,1000亩以上苗圃达到50个以上,形成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体、布局结构合理、集约化程度高、功能效益显著的林木种苗产业。地点以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延庆6个区县为重点,其他区县为补充,主要集中安排在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范围以外的区域。2014年计划完成2万亩。
三大政策助力苗圃发展
据介绍,承诺经营期在十年以上且符合苗圃建设要求的规模化苗圃将可以享受政府的三大扶持政策。政府将协助企业落实苗圃发展用地。市财政给予发展规模化苗圃企业土地流转补助。补助标准为:城市发展新区、城市功能拓展区每年每亩补助1500元,生态涵养发展区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不足部分由企业承担。补助期限暂定到2028年。另外还允许规模化苗圃建设临时生产附属设施。
据了解,平原地区建设10万亩规模化苗圃,可使全市苗木自给率提高30个百分点、达到80%;使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生态服务价值增加40.6亿元,年固定二氧化碳12万吨、释放氧气8.8万吨;每年能带动2万人绿岗就业;可实现苗木年均收入12亿元。
据悉,北京市《关于加快平原地区规模化苗圃发展的意见》已经正式出台,《北京市平原地区规模化苗圃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市平原地区规模化苗圃建设规范》等配套文件也将相继出台。
据了解,林木种苗是造林绿化的物质基础,苗圃是林木种苗的培育基地,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和功能。实施平原地区规模化苗圃建设,是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北京生态建设水平、增加林木绿量具有重要作用。林木种苗产业是典型的环境友好型产业,既能为平原增绿,为社会创造生态价值,又可以为造林工程提供苗木储备,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同时为农民就业提供机会。可以说平原地区规模化苗圃建设是继百万亩造林之后,首都生态建设与惠及民生协调共进的又一重大举措。
实施平原地区规模化苗圃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要求,本着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产苗增绿、优质高效的原则,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增加绿量景观。坚持规模化苗圃发展和种植结构调整、平原造林、农民就业相结合,优化发展区域,落实苗圃用地,提高土地价值效益;坚持企业投入为主,明确扶持政策,规范发展要求,调动企业建设苗圃的积极性;坚持市场为导向,创新经营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辐射作用,做大做强林木种苗产业;坚持以培育大规格苗木为主,建立符合首都生态建设发展要求的高水平、有特色、多功能的规模化苗圃和绿地,提高苗木自给率,增加平原地区林木绿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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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