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9日消息:昨日,《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这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条例》提出,省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生态红线,市州、县应当根据生态红线划定生态红线区域。红线范围内破坏生态,最高罚10万。
推荐阅读:
广东:珠海出台全省首个生态文明促进条例
山东:威海市环保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笔
加强保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更好地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