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3日消息:经国家环保部、云南省环保厅专家组评审,石林彝族自治县日前被评为云南省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实现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县零突破。
石林县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工作,2004年,石林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生态美县”目标,将生态美县作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战略。从2006年起,该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生态文明建设。2008年,石林县颁布实施了《石林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生态创建工作步入提升阶段。2010年,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县创建新的要求,石林县及时调整充实了生态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全面启动了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石林县目前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6%,城镇人均公共绿地率达17.8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巴江流域水质达三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100%,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100%,先后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县城,除大可乡创建为省级生态乡外,全县所有乡镇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县涉农的88个村委会100%创建为市级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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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