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30日消息:近日,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到光泽县集中开展驻村专题研讨活动,又一次就“建立和完善闽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课题开展研讨。今年,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已就这个课题组织多次调研,年终岁末的这一次调研成果,将为人大代表参加明年初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做准备。
作为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南平市,早就开始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
顺昌从2006年起开始实行政府一次性补偿生态的方式。
一是赎买林木。即,由政府出资,采用股份合作及一次性补偿方式,从村集体和村民手中购买生态公益林、天然阔叶林、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的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二是对采伐迹地保留阔叶树予以补偿。2012年,顺昌出台政策,全县采伐迹地中,胸径5厘米以上的阔叶树按规定每亩保留10至15株。县林业局对阔叶树保留和管护给予经济补偿。
截至目前,顺昌通过一次性补偿生态方式赎买林木面积1016亩,参与股份合作经营面积236亩,共投入300多万元;伐区保留散生阔叶树面积17560亩,蓄积量17493立方米,支付补偿金约170万元。
顺昌的经验是南平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所做的探索之一。2013年1月,林新长等11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南平绿色发展的议案》。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将推动绿色发展作为工作主线来抓,这两年的工作计划里,生态方面的工作超过三分之二。同时,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也深刻认识到,推动绿色发展离不开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为此,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推动省级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
今年初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来自南平的陈柳英、徐仲华、罗群荣等代表提交了7条有关生态补偿的建议,有关部门通过办理这些代表建议,推进了我省绿色发展。
今年,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把建立和完善闽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这一总课题细化为林业生态补偿和水生态补偿两个子课题,由两位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开展调研。调研结果显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不够支付管护费用,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的林地小于砍伐受限的林地面积,林农种树护林的积极性受挫;南平获得的水资源费分成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无法满足流域环境整治所需的投入。为此,调研组提出建立我省林业生态补偿专项基金、设立水口水电站电力生态补偿基金对水口库区进行生态补偿等建议。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为推动我省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智力支持,明年,南平的人大代表将提出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议案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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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