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执行力是关键

2014年12月02日 09:5821世纪经济祝乃娟

中国园林网12月2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句容市、浙江省海盐县等环保及相关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被检察机关查处,这些案件中,环保系统腐败窝案备受各界关注。梳理这些案件,不难发现环保腐败窝案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项目审批以及监察执法中的环保测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及索贿行为。

坦率地说,中央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给予了极大重视,更多方面的工作也在逐步推进。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十条措施力促空气质量改善;今年,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于近日完成,将提交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将很快提交国务院审议,有望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此外,最近备受市场关注的“水十条”也即将出台。

在多个主要的环保领域内以如此大的力度地推进立法、规制以及保护工作,令人赞赏。随着环境保护方面规则、法律的不断完善,环保工作必会有更完善的依据。但关键是,如何更有力地推进执法,让这些初衷良好的法律与措施有效落地。众所周知,地方主义一直都存在,在GDP考核的激励之下,一些地方以往对环境保护不重视,或者说有时环保需要让位于“上项目”。但是,在今天,环保应得到更多重视,GDP考核方式需要淡化,地方官员要改变以往“经营本地经济”的理念,而是更多从发展的长远眼光去审视问题。

以上是环保工作执行力加强的制度基础,需要果断、及时地被推进。在有了这些基本的制度基础之后,还需要完善环保工作的问责制。在很多领域内,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将会形成一个硬的约束,对地方执行力的促进大有裨益。具体到环保领域,应该建立与完善针对地方相关官员的问责制,环保事故或是重大危害公共卫生的事故发生后,应该严格问责,以防止下一次此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参与的角色众多,但最后执行还要靠地方落实,因此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激发地方的环保执行力。此外,中央在出台有关行动纲领、规制以及立法的同时,也应该在各种污染治理中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环保职能部门的垂直权力与统筹力,比如一些水域的治理,可能涉及好几个省,这就需要具备更高效的统筹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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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21世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