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22日消息:2008年,佛山市高明区速生桉种植面积达29.97万亩,超过全区林业用地总面积的四成(42.7%)。这种情况被描述为“处于失控状态”。当年,《佛山市高明区桉树种植暂行规定》出台,限制种植速生桉,高明随即开始了“铁腕治桉”。
不过,五年“桉战”,高明速生桉种植比例不降反升。2012年高明全区桉树种植面积达34.7万亩,2013年这个数字依然保持在30多万亩,占山林面积的比例则已上升到一半,超过了合理比例。
高明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说,治桉难处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要维护农民的利益,二是限桉缺少法律依据,“治桉并非一个县级政府之力可为,需要省、市出台法律法规,给高明一把‘尚方宝剑’”。
一亩地净收入四千多元
高明503路公交车,沿路途经龙山村、横岗村、洞心村、深坑村、寮头村、苗村,入目最多的“风景”是桉树林,郁郁葱葱连片排开。这样的“风景”,坐552路公交车也能看到。一路上桉树连绵十多公里。
“我们都是靠种桉树为生的。”高明区杨和镇井二村村民林大妈说。
一位林农算了一笔账:一亩地种植桉树在80-120棵之间,以五年一轮伐的生长周期算,一亩桉树大概能产八、九立方米。目前的速生桉价格在600多元/立方米,这样算来一亩地毛利近6000元。除去树苗、人工、肥料等成本,净利润4000元以上。
四五年间占领近半山头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营林科科长符国荣介绍说,高明区已经有几十年的桉树种植历史。
从2000年开始,家具生意非常火,对木材的需求量大。2003年国家政策明确提出“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于是,投资者们开始承包农村集体林地种桉树,高明桉树种植的“疯狂年代”开始了。“桉树林以每年1-2万亩甚至翻番的速度增长,至2004年,(高明区)桉树速生丰产林已达15万亩。”符国荣回忆道。
符国荣说:“到2007年,承包大户们开始申请采伐,农民们突然醒悟——桉树竟有如此巨大的经济效益。他们都积极自发地在各自的责任山、自留山种桉树。”此后,高明桉树种植出现了“大跃进”。据林业部门统计,至2008年,高明全区桉树种植面积达29.97万亩,约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2.7%。
桉树产业链养活很多人
从种苗培育到苗木种植,到木材运输、木材加工,再到木材销售,一条“桉树产业链”逐渐在高明形成。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木材市场,广西人老李2000年来到这里做工,种树、砍树、搬运、界木什么都干。老李透露,桉树的大面积种植,吸引了越来越多外地人到这里讨生活,目前大概有300人跟他一样,在附近做工,长期种树、砍树、界木,他们的手被树汁染成了黑色。而在高明明城镇、杨和镇的道路上,频频可见装载着桉树的货车开过。
尴尬的“限桉令”
铁腕整治带来巨大反弹
伴随着疯狂种植,“吸水、吸肥、有毒、树下寸草不生”的指责开始出现。“桉树人工林发展势头过猛,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农村矛盾不断扩大”,高明区早在2004年就出台文件,明确表示在全区禁止种植桉树类林木。
但是,符国荣称,桉树属于商品林,根据法律法规,只要林地的用途不改变,种什么树种都可以,加上高明有约20万亩山地属于农民的自留山、责任山,农民们有权自主种植任何树种,这让“禁桉令”几无收效。
2008年9月,高明区再次铁腕治桉,出台了《高明区桉树种植暂行规定》,要求每年缩减桉树种植面积3000亩;今后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区种植桉树,违规者将被登记造册并列入“黑名单”;申请采伐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必须改种采伐面积20%以上的其他树种;今后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增加“不能种植桉树”的条款。
“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部分群众、承包者大为不满,认为《规定》不合法,有的承包者联合上访,媒体也质疑《规定》的合法性。”符国荣说,当时高明政府承受了巨大压力,但《森林法》有关县区政府有权对森林进行适当规划的规定,给了高明政府底气。
推荐阅读:
青海省首部反映林业阶段性发展的图书出版 [分页]
维护农民利益治理很难
截至2011年,高明全区减少桉树种植面积3.6万亩,其中,“缩减20%桉树种植非桉树树种”的面积有1.3万亩,限制种植面积0.9万亩,补充耕地(低坡地改造)和政府征用面积1.4万亩。另外,预计2013年将缩减桉树种植面积5000多亩。
不过,五年“桉战”,高明速生桉种植比例不降反升。据高明林业部门2012年的全面实地调查,当年,全区桉树种植面积达34.7万亩;2013年,这个面积依然保持在30多万亩,占了山林面积一半比例,从整个森林的多样性来说,已经超过了合理的比例。
对于种植比例不降反升,符国荣解释说,主要原因是《规定》只对“申请采伐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进行控制,对50亩以下的以及农村、农民的责任山、自留山,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符国荣说,这些山地大部分在10亩以下,不仅分散,还是山区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据统计,2012年高明34.7万亩桉树中,承包流转种植的面积为16.8万亩,农村集体经营1.1万亩,农民责任山、自留山种植的16.8万亩。符国荣直言:“区别对待,直接影响了缩减桉树种植的效果。”
只想赚钱不惧水质被污
事实上,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小林农们也确实难以放弃桉树种植,即便桉树可能污染他们的饮用水。
高明区杨和镇井二村村民林大妈种了四五千棵桉树,是种在责任山、自留山上的。她说,桉树主要是她与老伴种的,他们的孩子都在外面工作,每年砍伐桉树,卖个一两万元,是她与老伴的主要经济来源。
可能由于这些年外界对桉树的“声讨”以及政府“限桉”,林大妈跟外人谈起桉树时很谨慎,多问几句,她就警惕地问:“你该不会是记者吧?”
曾被报道水质变黄、可能被污染的平岭村、塘窝村、公田村,现在问村民桉树对水质的影响,村民们都说“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然而,在这些村里,“专业钻深水井”的广告随处可见。
更严厉治桉,须有尚方宝剑
桉树依然占据着高明近半山头,而“通过这几年的观察,速生桉的确对高明的生态景观包括水质等造成影响。”高明区区长黄棋泰此前上线与网友微访谈时表态称,将继续严格治桉,甚至禁止种植速生桉。
但是高明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出台更严厉的治桉政策,依然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做支撑,政府压力太大,“如果省、市政府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给高明一把‘尚方宝剑’就好治理得多。单凭一个县级政府,权限实在有限”。
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给了高明区行动契机。据悉,高明将做好生态公益林规划,拟把8-10万亩商品林转为生态林,不再或不准种植桉树。
你要改造他玩猫腻
不挖桉树头,改树种成玩笑
根据《规定》,申请采伐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必须改种采伐面积20%以上的其他树种。具体操作是:在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林木前,桉树种植者必须与林业部门签订更新造林合同,确定更新造林树种,并以协议的方式向当地林业站缴纳600元/亩的合同保证金,且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造林设计方案。桉树砍伐完一年后,林业部门会去验收改种的非桉树树种种植是否合格,验收合格的,发还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由林业站没收保证金。
符国荣透露,个别投资者在不挖掉或杀死这些桉树头的情况下,改种非桉树树种。一年后,待林业部门验收完毕,投资者便对这些树疏于管理,或干脆“放弃治疗”,导致生长比较缓慢的非桉树树种长不过萌芽极快的老桉树头。
据悉,早前高明经过巡查发现,有223处改造点改造不合格。
推荐阅读: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