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6日消息:日前,省财政厅、林业厅联合发文公布,2013年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在年初每亩19元提高到每亩21元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到每亩25元。景宁129万亩生态公益林,共增加补偿资金516.82万元,本年度全县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高达2713万元,惠及全县2个国有林场、287个村组集体和23913户农户。
以九龙乡与红星街道小金洲行政村为例,九龙乡生态公益林面积18.8万亩,2013年享受损失性补偿资金394.8万元,较上年增加112.8万元;红星街道小金洲行政村生态公益林面积2.6万亩,2013年享受损失性补偿资金54.6万元,较上年增加15.6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提高,将直接让广大林农受益,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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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景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