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4年11月19日 10:57证券日报

中国园林网11月19日消息: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苗联网公司”)拟向北京银行(60116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本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三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何巧女

成立时间:2014年05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种植树木、花卉;销售树木、花卉、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体育用品。

截止2014年9月30日,苗联网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714.0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165.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48.58万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4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9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二)担保方名称: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应债权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

(四)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苗联网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在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相关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为苗联网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存在。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