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5日消息:7月4日,住建部城建司发出通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的申办工作已经展开。按照《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要求,住建部城建司就2017年第十一届园博会申办有关事项做了规定。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人民政府可自愿申办园博会。申办城市应为国家园林城市,其城市园林绿化机构健全、职能明确,并曾参加5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园博会展园建设。
本次申办,需要提交申办城市的基本情况介绍,还包括园博会拟定园址现状分析报告,主要介绍其地理位置、用地性质及其占地、现状条件及现状分析(附:所选园址的城市区位图、所选园址的用地现状图及其土地利用规划图);园博会拟建展园的概念性规划方案;园博会办展方案。主要包括:展会主题和目标、筹展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具体落实措施、配套保障措施(包括交通、食宿、安全、后勤服务以及应急预案等)、展会时间、具体承办单位、筹备机构等;园博会招展方案,主要包括招展计划、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园博会闭幕后园博园的运行维护、保护管理及发展利用方案等。同时还要提供不超过12分钟的DVD宣传片。
本次申办活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需要将资料报送城建司园林绿化处,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申报活动详情请登陆住建部网站查询。
(来源: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