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切花质量标准与欧美国家的主要差距

2013年07月03日 09:53园林网

中国园林网7月3日消息:欧洲经济委员会及荷兰、美国、日本国家等颁布的切花质量标准规定了产品内在质量要求、保鲜剂的使用情况和瓶插寿命等。切花在市场出售之前,要经过专门人员严格的品质检查,检查内容有病虫害、切花时期(花蕾开度)、保鲜剂的使用情况、瓶插寿命等,并将检查结果在出售时公布。与国外标准相比,我国花卉质量标准存在的主要差距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与国际同类先进标准相比,我国花卉产品标准缺少必要的技术内容或技术内容落后,一些随国际贸易需求而产生的质量指标我国没有制订相应的技术指标加以规范,或虽有指标界定,却远低于同类国际标准的要求,失去了标准对生产的引导作用,使我国花卉产品在国际市场失去了应有的竞争力。我国标准大多规格与质量混在一起,多是根据外观要素来评判花卉产品质量等级,没有内在质量指标,对产品质量无法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  

标准配套性和系统性  

与国外相比,我国现有的切花标准体系以产品标准为主,检测技术标准很少,而国际上则是以系统配套的技术标准为主。由于切花质量的全程控制涉及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依靠配套的标准从良种繁育等基础工作入手,把标准实施贯穿在田间管理、采收、包装、标识、储藏、运输、检验直到销售的整个过程是花卉产品质量的技术保证。与国外同类标准相比,我国切花标准仍存在配套性和系统性差的问题,尤其是缺少必要的切花检测技术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  

标准实用性 

我国切花质量标准实用性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国花卉标准化正处于试点和起步阶段,与国外先进的花卉标准体系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我国现已制定的花卉标准中,由于制定标准的组织不规范,制定标准的时间太仓促等原因,造成标准不全、不统一;标准质量不高;产后标准少;与市场流通直接相关的标准少;部分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国内外贸易的需求,导致采标困难、采标率低,与国际接轨能力有限。如我国鲜切花国家标准的一、二级品不符合生产及市场实际,其中的公共标准没有分类界定,规定无病虫害、不能携带病毒、无机械损伤、药斑等,但在实际生产和销售环节完成后可能存在轻微的病虫害及缺损。而荷兰对种球病毒携带率有一定的范围要求:籽球<0.25%,栽植种球<0.5%,商品球<1.0%。欧洲标准规定无毒香石竹种苗病毒携带率<5%。该方面我国标准比国外标准严,不利于与国际接轨,也不符合生产实际。

强制程度

国际花卉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是强制执行的,如所有进入荷兰拍卖市场的花卉产品必须遵照荷兰拍卖协会(VBN)标准,若达不到其最低贸易标准,则根本无法进行交易,甚至还会面临罚款。而我国至今颁布的所有花卉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不仅不利于标准的推广运用,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企业采用标准的积极性。  

产品溯源性

花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产品的溯源,如切花生产者向种苗商购买种苗(包括球根)种植,仅能生产切花供内销或外销,生产者不能自行繁殖种苗(包括球根)。且购买种苗(包括球根)时须检查种苗商所附的检测机构核发的证明文件。种植后即向检测机构上报种植的产品和数量(生产计划)。使切花生产的整个产业链(包括了种苗/球的生产、种植、切花栽培等)均处于受控状况。  

未开展生产体系认证与环保认证

在国际花卉市场中,花卉发达国家对花卉产品质量状况非常重视,不仅建立起相应的质量标准,而且从原种生产政府就参与监测与管理,针对生产管理环节开展认证,相比而言,我国花卉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还未开展花卉认证。花卉作为我国一项新型产业,开展花卉认证对减少花卉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满足人们对环保型花卉产品的需要,促进花卉的出口贸易都具有重要作用。开展花卉认证对于我国花卉产业的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1)保护环境。花卉认证以减少农药化肥等的投入来减少化学品的使用,化学物质的使用大大减少,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2)提高品质。开展花卉认证,可以使种植者更加注重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引进新的品种从而提高花卉品质;(3)增进健康。有研究表明,化学投入品的减少,小环境中含量降低能使种植者、花卉消费者和其他人士健康得到保证;(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认证引导生产者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发展优质、高效的花卉产业;(5)与国际接轨,促进出口。获得国际通行的花卉认证,可以提高我国花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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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