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植物新品种纠纷”成知识产权案件新特点

2013年04月27日 12:19中国新闻网丁思

中国园林网4月27日消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2年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纠纷案件等传统知识产权案件,还有植物新品种、特许经营等新类型案件。此外,2012年甘肃法院共审结285件知识产权案,其中“植物新品种纠纷”占据案件的41%。

4月26日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创造力:下一代”。

当日,甘肃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贾靖平通报了2012年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的有关情况,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

此间,记者还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目前,“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成为甘肃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一大亮点。由于甘肃河西走廊独特的地理和气候条件,该地区成为我国玉米制种重要基地,年制种量超过全国的60%。制种农户、制种企业、品种权人之间的纠纷多发。

甘肃各级法院在审理时注意区分责任、平衡各方利益,加强调解,针对近年来侵权行为多发的现状,该省法院知识产权庭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案件审理、个案指导等各种途径,及时指导各管辖法院,加大惩处力度,全力遏制侵权行为,规范制种市场秩序。

此外,受理的案件类型渐趋多样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案件不仅在数量上逐渐增加,在案件类型上,除了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之外,也出现了诸多新类型案件,如不正当竞争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在著作权领域,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成为潮流,权利人往往以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传播他人影视作品、音乐、图片等为由,提起侵权诉讼。

同时,调解的力度逐渐加大。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是财产性利益,且双方有共同的诉求,调解的空间相对较大。据悉,2011年和2012年甘肃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率分别为68%和63%,大大高于民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其中2012年省高院二审案件的调撤率也达到34.6%,创近年来新高。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称,还将继续通过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该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水平,为该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当日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件有:一、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峪关市祁连山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二、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银馨春天餐饮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三、武汉华安科技有限公司与曹永军、兰州华电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四、张弓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马莉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五、甘肃纪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兰州颜珑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六、江西毛家湾餐饮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与白银毛家湾餐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七、王永军、王德强、刘少君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天水销售分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八、王羽佳与平凉市广播电视台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案;九、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掖市丰玉鑫陇种子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十、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成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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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