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2日消息:“绿大地”前身是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7年12月21日该公司在深证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图为“绿大地”一家分公司的基地。
“卖花姑娘”获刑
2013年4月3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何学葵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轰动股市的“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历时两年。2011年,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何学葵徒刑3年缓刑4年,被告人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50天后,昆明市检察院认为判决漏罪、量刑偏轻等,向昆明市中院提起抗诉。2013年,昆明市中院以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审判处何学葵有期徒刑10年﹔何学葵不服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维持原判,该案“靴子落地”。
何学葵靠从事花卉产业起家,一开始还曾开着车卖花。她出事后,一些媒体借用40多年前风靡中国的一部朝鲜电影名字,称她为“卖花姑娘”。
2011年12月1日,她被认定在绿大地公司上市前后的过程中,犯有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后,何学葵认为可以接受,当即表示不上诉,判决生效。
在第一次判决前的2011年11月中旬,何学葵在看守所羁押过程中,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她持有股份中的约70%,即3000万股以每股9.16元的价格转让给国企云投,云投为此付出了2.748亿元的转让款。在转让的前一天,“绿大地”股价曾强势涨停,报收于每股14.66元,
云投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80亿元,是由云南省国资委出资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
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云投成为“绿大地”的第一大股东,“绿大地”完成了由民营企业变身国企(控股)的过程。
转让合同中写明何学葵应得的2.748亿元转让款中,1.07亿元用于清偿冻结其股权所发生的费用及债务,7011万元用于弥补司法鉴定认为的“绿大地”上市前虚增资产所造成的窟窿,4685万元用于缴纳个税,其余的5039万元无息借给“绿大地”使用。
然而,“判三缓四”并非何学葵案的最终结局。
2012年1月20日,昆明市检察院以何学葵一案涉及“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 、“量刑明显偏轻”为由,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2012年1月21日,何学葵被再次羁押。
2012年3月29日,昆明市中院针对检察院的抗诉,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官渡区法院“判三缓四”的刑事判决,发回官渡区法院重审。
2012年4月16日,昆明市检察院以被告单位和被告人何学葵等5人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昆明市中院随后开庭审理。
2013年2月7日,何学葵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4月6日,记者从何学葵委托辩护律师刘胡乐处获悉,3天前,云南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了何学葵的上诉,维持原判。
“ 小花店 ” 店主成了云南女首富
何学葵的生活和事业是与鲜花联系在一起的。
1969年,何学葵出生在云南大理州永平县大山深处的一个普通农家,兄弟姐妹共有4人,生计艰难。
1986年,她考上云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1990年7月毕业。21岁的她开始了在人生与市场交织的社会摔打,先后担任过几个小公司的财务经理、业务经理等职务。1996年,“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何学葵出任总经理,至此,她走上了“绿色掘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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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一株“绿巨人”在河口只要七八元,运到昆明就是五六十元,绿萝也是这样。本来从事边贸的何学葵看到花卉很赚钱,开始改做花卉生意。
从那时起到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成功地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回溯何学葵15年的业绩轨迹,不能不说,这个昔日的小花店店主的确能干。
上世纪90年代初,吃饱肚子的国人开始把余钱投放在视觉美上,花卉市场就此而兴,敏感的何学葵嗅到了隐藏的商机。1992年,深圳鲜花市场开始规模化发展,昆明呈贡斗南的鲜花也在这个时候开始了规模化种植。
云南河口有着热带气候,气温和降水特别适合种植培育花卉,何学葵停止了公司原本从事的边贸生意,转向花卉苗木市场。她知道,简单地种植培育花卉再运到昆明等地倒卖,固然赚钱,但她不愿意仅仅停留在粗放型的“小打小闹”上。何学葵开始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进行技术合作。
1998年,昆明植物所以关键技术入股“绿大地”。当时及后来相当一段时间,昆明植物所是“绿大地”第二大股东。
在昆明植物所技术支撑下,“绿大地”先后得到国家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及云南省科技厅有关云南特色野生花卉新品种选育及生产技术研究的项目资助。
1999年,云南获得了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机会,“绿大地”获得了世博园的“茶花园绿化工程”、“花园道路绿化工程”,以及英国、美国、日本展馆建设等工程项目。“绿大地”获得世博园工程项目,不仅使公司增强了经济实力,更打出了知名度。
至2001年,何学葵把一个仅有20万元流动资金、5名员工的小花店,发展成一个注册资本为4400多万元,总资产上亿,拥有250多名员工的大型股份制企业。
2004年,何学葵为做大企业,萌生了上市的想法。
“她所以拼命要上市,因为‘绿大地’是民企,融资太难,不得不寻求上市融资以解围。”曾经在“绿大地”公司工作的一位员工说。
“绿大地”凭借在昆明园博会等大型活动中的出色服务,获得了各界认可,成为云南省在园林园艺方面惟一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并成为云南省首家被批准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民营科技花卉生产企业。
从2004年起,何学葵带着“绿大地”开始了为期4年的上市冲刺。
据数据记载:“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成功登陆深圳创业板,成为A股唯一一家绿化行业上市公司,也成为云南省第一家上市民营企业。挂牌首日,‘绿大地’股价上涨177.87%,报收于45.82元,募集资金3.46亿元,身为董事长的何学葵当时持有‘绿大地’28.63%(共4325.7985万股)股本,身价超过11亿元。”
此后,何学葵开始进入“胡润富豪榜”视线。
2009年10月13日,“胡润百富榜全榜单”公布,何学葵以身价逾11亿元排列第895位,跃身为“云南女首富”。
2010年3月17 日,证监会稽查组对“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调查﹔一年后,何学葵被捕。
园林绿化业民企面临现实困境
万立、刘胡乐作为何学葵一案的辩护律师,虽然在法庭上为何学葵作无罪辩护,但并不认为何学葵纯系无辜。刘胡乐说:“她不可能没有过错,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我认为官渡区法院的判决,量刑是适当、合理的。”
在第一次判决中,何学葵被“判三缓四”,除了其它因素外,其辩护人认为“割股悔罪”是重要因素。
2011年11月,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中写明,何学葵应得的2.748亿元转让款中,1.07亿元用于清偿冻结其股权所发生的费用及债务,7011万元用于弥补司法鉴定认为的“绿大地”上市前虚增资产所造成的窟窿,4685万元用于缴纳个税,其余的5039万元无息借给“绿大地”使用。何学葵的辩护律师万立说:“无论怎样,这应当视为何学葵的悔罪表现,事实上官渡区法院的判决也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
对此,昆明市中院2月7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关于被告人何学葵的辩护人所提案发后何学葵通过股权转让、无息借款行为挽回公司的部分经济损失的辩护观点本院已经注意,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在“绿大地”被查、何学葵获刑后,业内人士把关注目光投向了园林绿化苗木行业的各种运营方式上。
云南省观赏苗木行业协会、昆明市苗木行业协会秘书长乔智刚说:“这个行业的特点就是散、乱、小,因此建立行业协会,逐步在服务中规范很重要。”
不少和“绿大地”有关联的人士,包括公司员工、云南省观赏苗木行业协会秘书长乔智刚等均认为,在“绿大地”上市过程中,问题多多,揆诸现行相关法律,违碍法条处亦不少见,作为“绿大地”控股股东和董事长的何学葵并不冤。
“问题是,‘绿大地’作为与农民种植业密切关联的行业,以中国目前的现状,要完全规范运作,杜绝白条、现金交易根本无法操作。”公司某员工说:“向农民买几棵树,一般情况,多的几百元,少的几十元,甚至几元,只能是现金交易,农民也没有税务发票给我们,只能打白条,这是实情,没有办法的事。”
何学葵自己也承认,“‘绿大地’所处的园林绿化苗木行业是以农户、小苗圃和苗木经纪人等构成的‘散、乱、差’的新兴农业产业,这些个体经营者大多数不注册公司,基本是以现金和白条交易为主,遇到大宗交易时就出费用委托中间公司收款并出具发票,所以行业内借用银行账户,借用发票,借用公章收取手续费甚至是出具假发票、假公章的现象普遍存在。”
另一公司员工接受采访时说:“这个公司是在做农产品,做一个工程要大量收购苗木,用现金又没有发票,抵扣不了,所以就成立一些公司来转手处理账务。何学葵的动机是想做大事业,没问题,但手段不规范,违法违规。”
乔智刚说:“这个行业的现状就是散、乱、小,三五亩地是一个苗圃,几十亩地也是一个苗圃。商家向农民买几棵树,多的几百元,少的几十元,甚至几元,只能是现金交易,开什么发票?要规范白条交易,根本做不到,这是目前的行业现状。”
有绿化业内人士表示,散、乱、小的企业不上市,融资瓶颈突破不了,企业做不大做不强﹔上市,园林绿化产业在特定的语境中目前难免违规操作﹔违规操作又必须受到规范乃至法律处罚,何学葵以获刑10年黯然谢幕,或许正好诠释了这一行业中民企的某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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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