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遗≠拆除 文化遗产保护才是传承与发扬

2013年04月19日 09:22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园林网4月19日消息:近日,埋有唐代著名高僧玄奘法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正面临大规模拆迁。根据长安区申遗工作任务安排,包括寺院西边僧人生活区建筑面积共4000余平方米的建筑将全部被拆除,约相当于目前兴教寺2/3的建筑。

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原因,是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需要。因为联合申遗名单上只有兴教寺塔,不包括寺庙内其他建筑。据悉,申遗拆迁的背后,是著名的曲江系公司的商业运作。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12日晚就西安兴教寺塔申遗区整治问题答记者问。该发言人表示,仅对1990年以来新建的、对兴教寺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负面影响的斋堂、僧舍等建筑进行整治。以申遗为由拆除文化遗产,是否与保护的最终目的相背离?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该是政府、企业还是民众?公民社会的建设对文化遗产保护有哪些作用?带着这些疑问,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起人何戍中。

有序的居民生活本身也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遗产地的文化一脉相承,不可分割的

中国经济导报:兴教寺2/3建筑将拆迁的理由是寺内埋葬着玄奘、窥基、圆测三位法师的三塔已被列入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名单,其他未列入名单的建筑将被拆除。保留其他没有进入申遗名单的建筑,会影响申遗的成功吗?

何戍中: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申遗的目的是什么。申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首先是为了更好地对具有全人类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第二,申遗是为了与国际社会通力合作,采用更严格的手段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1972年缔结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四条对此做出明确表述:公约缔约国均承认,保证该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主要是有关国家的责任。该国将为此目的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该国资源,必要时利用所能获得的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财政、艺术、科学及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

文化遗产有哪些价值?我认为,首先文化遗产是非常完整、非常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的积淀。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就是对珍贵历史文化信息的保护。保护应包括两个含义:其一是保护历史文化信息的丰富性和完整性。其二是让这些文化遗产传承文化价值,在人们的生活中继续发挥作用。

把未列入申遗名单的建筑拆除,直接破坏了兴教寺作为文化遗产地的整体性和丰富性。这是典型的把有丰厚历史积淀的信息,简单化、缩小化的看作孤立的三座塔的存在,是一种狭隘的文化遗产观,是对文化遗产的一种破坏。

中国经济导报:兴教寺申遗背后是颇具争议的曲江系公司的商业运作。据说该公司擅长以讲故事、建公园的手法打造文化产业工程。您认为,申遗背后普遍存在哪些利益驱动?

何戍中:我所接触和关注的申遗案例中,普遍存在两种情况。第一,地方政府官员主观和客观上并没有认识到申遗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清楚规定,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遗址、遗迹和文物才是我们需要保护和保存的。很多地方政府仅仅把申遗看作是打造一个5星、6星,或者是超豪华标志的旅游项目。

第二,在操作层面,也有不少打着申遗的旗号,实际上做的是地产开发的项目、旅游产业的项目。这种情况最突出的就在西安。政府、开发商把文化遗产地中,他们认为不好看的、不高端的、有碍观瞻的建筑拆除。把其打造成高端旅游园,或者炒作地价。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借申遗把遗产地的居民赶走。有序的居民生活本身也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遗产地的文化一脉相承,不可分割的。如此操作不仅会对文化遗产造成伤害,也对公众权益造成损害。

历史文化的积淀就像一片不断繁育生长的森林,不能为了保护几颗古树,把其他的树木斩草除根

中国经济导报:居民生活会不会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

何戍中:有序的生活本身不会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关键是如何管理、引导和教育。土著居民本身就是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一些居民生活可能会对防火、参观等造成一些妨碍,但这完全可以通过管理和协调加以解决。我们必须认识到,文化是当地居民创造的,不能把丰富生动的文化与居民生硬分割,将其变成呆板、片面、冷冰冰的建筑。

中国经济导报:该事件中,官方回应称兴教寺2/3的建筑被拆迁,是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需要。您认为联合申遗和单独申遗,哪种方法更容易成功?

何戍中:无论是联合申遗还是单独申遗,好的方法才能成功,尊重文化遗产的方法才会成功。丝绸之路是线状的文化遗产,由许许多多的点串联而成。但兴教寺即使作为一个点,其蕴涵的历史文化信息也很丰富、独特,且具有完整的价值。1961年兴教寺作为第一批文化保护单位公布时,就不光是三座塔,还包括塔周围的相关建筑,虽然有些建筑不是唐代的,但其本身也是漫长历史积淀的组成部分。最近几十年,围绕这些建筑本身,已经有了更多的文化积淀。比如,中央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等等,宗教活动在这个地区得到了继续传承和发扬。这些建筑和法事活动,在见证和反映兴教寺历史兴衰方面也具有重要价值。

所以,兴教寺作为文化遗产也应当包括新的文化历史的积淀。只要不对唐代古物造成直接破坏,就应该尊重它,让它继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的规范下,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扬。历史文化的积淀过程,就像一片不断繁育生长的森林。不能为了保护几颗古树,就把其他的树木斩草除根。打造和保护是不一样的。打造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力量和想法,保护才是真正的传承与发扬。

展开文化遗产保护大讨论,可能意味着有些破坏被制止

中国经济导报: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们对于政府该承担的责任已经达成共识,那么企业和个人是否可以参与,如何参与?

何戍中: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政府、企业和公众都应该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方法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挥作用。比如,政府承担法律、公约规定的责任,因为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企业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和规划,但企业的任何做法都不能侵犯公众的利益,不能破坏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丰富性。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主要体现在对文化遗产保护拥有监督的权利、讨论的权利、批评的权利、享受文化遗产的权利,去了解、接触、欣赏文化遗产的权利。政府、企业和公众虽然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各有侧重,但三者最终目标应该是一样的,那就是为了文化遗产更好的保护和传承发扬。

中国经济导报:您对兴教寺事件未来走向持乐观态度吗?

何戍中:我持乐观态度。在兴教寺事件中,公众和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参与、讨论和监督。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包括地方政府官员、专家、公众、僧人和媒体等,只要是参与进来的人,无论是批评者、参与者,还是旁观者,都接触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信息,对这一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也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如果没有这样的大讨论,这种情况是很难实现的。

这也是对历史文化的宣传、教育和学习的过程。广泛的参与也有助于公民意识的培养。在我国,去思考与我们日常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公共事务的机会和渠道很少。公民社会建设远远不够,公众动员能力较差。文化自觉、自信这些概念,在绝大多数人的心中是淡漠的。兴教寺事件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让人们认识到,文化遗产属于当地居民,公众应行使保护的权利,这也是公民应尽的责任。

所以,我认为这样的事情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在建设公民社会、法制社会,以及美丽中国的过程中,能有这么多的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关注和讨论文化遗产保护中来,本身就说明中国社会在进步,公众文化保护的意识在提高。正是因为这些讨论、批评和监督,可能就意味着有些破坏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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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