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日消息:150年的枫杨树、100年以上的紫薇、50年以上的白榆树……南山北部景区工程正在拆迁,连日来,项目牵头部门——市园林局在拆迁现场整理发现了六七十棵珍贵树木,它们的树龄几乎都在50年以上。但在惊喜的同时,有人打起了它们的主意,想私下买卖或偷伐。所幸,园林部门已安排多名保安日夜看守,一些附近居民也主动加入了护树队伍中。
拆迁现场 惊现六七十棵珍贵树木
上铁采石场原办公室区域及附近,已列入南山北部景区拆迁范围,即将拆迁。在这一地块上,有一处被铁栅栏围起来的园圃,其中生长着几十棵高大的树木,这儿是珍贵树木最集中的地方。
据市园林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戴和生介绍,在近日景区拆迁中,已发现珍贵树木六七十棵,它们的树龄都在50年以上,给大家意外惊喜。
指着园圃南侧一棵3株共体、高约10多米的紫薇树,戴和生说,这棵紫薇的树龄在100年以上,十分难得。除这棵紫薇外,在拆迁现场还发现2棵枫杨也已经“年逾百岁”。
鹤林社区水库村通往招隐寺的村道南端,这里将建设珍珠湖扩容工程,此处就生长着一株高大荫浓的枫杨,树干由3个成年人才能合围,树龄估计在150年以上。戴和生告诉记者,发现的珍贵树木还有广玉兰、白榆、泡桐、银杏、龙柏、水杉、法国梧桐等。
防偷伐买卖 附近居民和4名保安在看守
“这棵白榆树年龄已有50年以上,村子里一拆迁,就不停有外面的人来看它,向附近的居民问多少价钱才卖、又向谁去买?”张玉华今年81岁,长期生活在鹤林社区水库村,她在村道上对记者说,“我们村民都说,这些树木都是国家的财产,出多少钱都不卖!”
像这样的事情近日来每天都有。戴和生表示,对于这批珍贵树木,无论所有权是个人的还是单位的,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都不得私自买卖或砍伐。在南山北部景区建设中,第一原则是对它们原址保留,就地保存好植物自然景观,美化和提升景区生态环境。如果与景区建设规划相冲突,的确要移树,将选好地点异地移栽并保证成活。
在上铁采石场原办公室区域,记者碰到了保安王镇林,他正在现场看守着这批树木。他介绍说,自己是由市园林局专门派来看守这批树木的,看守的保安一共有4名,全天候轮班看护。附近的居民也在随时看守家门口的珍贵树木。在苗圃前一间平房走廊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年妇女说,自己家就住在附近,这些树木在这里生长了几十年,长这么大很不容易。由于这里正在拆迁,最近就有一株生长多年的珍贵树木被人偷伐了,她很痛心。近日来,她发现天天有人来看树,想出高价购买,她不放心,随时都在关注着这些树木,防止被人下手砍了或私下买走。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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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