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4日消息:日前,为了配合“三年植绿大行动”,扎实推进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工作,市能源、安监、林业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严格企业造林绿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建立奖惩监督机制,推行碳汇林业和企业造林资金集中使用新模式。
从2010年开始,榆林市实施资源开采企业参与造林绿化,大多数资源开采企业从不参与到积极参与,从被动完成任务到主动要求任务,投资造林绿化,造福桑梓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企业造林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也积累了宝贵经验。目前,全市 500 多家资源开采企业参与了造林绿化,筹集资金逾5.1 亿元,完成造林面积近51万亩,促进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成为地企联手建设美好家园的纽带,也成为全市生态林业建设的一大亮点。
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从今年开始,各县区根据年终综合考评,对在造林绿化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绿色企业”“生态林业建设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对完成任务不达标和不履行造林绿化义务的企业,一是在新闻媒体上通报后再上报市政府通报批评,企业年度不得评优;二是林业部门暂缓办理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三是今后所有拟建项目在其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前,发改委不予立项;四是安监、能源、煤炭等相关部门,在督促其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后,方可办理企业《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证件的换证、年检手续。
推行碳汇林业,探索企业投资造林的新模式。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推行碳汇林业和企业造林资金集中使用模式。造林资金由县区财政统一收缴,在企业监督下,由县区林业部门统一规划设计,集中使用。鼓励企业捐资造林增汇,采取“企业出资,林业部门造林,企业增碳汇,农民增林”的方式,推动资源开采企业投资造林。
各县区林业部门将积极配合造林企业提前做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和造林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做到每年的造林绿化与企业生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林业部门派专人进行技术指导,配合企业管理人员开展苗木的选择、调运和检验,确保造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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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