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日消息: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位于海南岛中部,因地理位置而得名。作为海南省生态核心区,琼中县物种丰富,森林面积广阔,水体水质优良。全县生态环境状况质量指数92.01,排名全省第一。在生态环境综合指数排名中,琼中位列全国2348个县(市)第四,全省第一。
琼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王尤录告诉记者,琼中自建设生态县以来,紧密依托环境与资源优势,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妥善解决环境问题。通过严格监督管理,改造、淘汰重污染型工业,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和环境质量。同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利用资源禀赋,发展生态产业,因地制宜,不断探索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发展模式。
加快节能减排步伐 实施饮水安全工程
保护琼中青山绿水,呵护海南“绿色之肺”,是琼中环保工作重中之重。
在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中,琼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围绕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严格规范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逐步削减畜禽养殖业的污染负荷。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监督检查,建成污水截流管网5889米。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增加污染排放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测和检查有毒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抓好生活污水、橡胶加工、淀粉等污染行业治理。
为加快节能减排步伐,琼中县印发实施《琼中县“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将节能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各重点用能企业。同时,实行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涉及生态县建设规划内容的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工业、实施“节能减排”工程等相关项目放在首位,予以优先安排,对重污染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审批。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琼中县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区管理制度,建立城乡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体系。明文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与供水及水源地保护无关的活动,拆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截至目前,琼中县完成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置埋设界桩149个,宣传牌15个,交通警示牌11个。
同时,琼中县全面实施万泉河流域(琼中段)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工程,建设人工湿地13个,主要处理万泉河流域乡镇墟、农场场部生活污水,解决5161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优化产业结构 改善人居环境
琼中县利用资源禀赋,发展生态产业,因地制宜,不断探索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等发展模式。同时,积极推进生态养鸡(琼中山鸡)、种桑养蚕、种植绿橙等生态农业发展。充分利用百花岭瀑布、飞水岭沉香湾、山寨特色等,发展中部山区生态旅游。截至2012年12月,全县种植橡胶33万亩,预计总产量(干胶)1.459万吨,总产值3.4286亿元;槟榔面积13.5万亩,预计总产值1.321亿元;绿橙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收获面积2.6万亩,预计总产值1.26亿元。桑园面积1.18万亩,年养蚕6371万张,总产值839万元;养蜂达到4.52万箱,产值2370万元。
琼中县有关负责人表示,琼中要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围绕丰富的土地资源、山林资源、旅游资源、水能资源、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等大做文章,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做到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在全县兴起“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活动,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总量。
实施生态县建设以来,琼中县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12年,全县创建20个文明生态村,累计建成文明生态村364个,约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60%。
2012年以来,琼中县累计投入9861万元用于村镇环境、生产发展等方面整治工作;投入5197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发展项目建设;投入185万元用于琼中县生态湿地公园的建设;投3500万元用于农村卫生环境整治。
为实现城镇垃圾处理无害化的目标,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琼中县投资300多万元,加大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安全运营,实现县城生活垃圾和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同时,投入环保专项资金2800万元,建设营根镇、湾岭镇、和平镇、中平镇、长征镇、黎母山镇6个垃圾中转站。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琼中县强制淘汰过期车辆,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截至目前,全县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1281份,其中绿标核发1132份,约占总核发数88%以上。
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走在琼中县境内,放眼绿色、生机勃勃、空气新鲜,令人心旷神怡。
2012年以来,琼中县累计投入19824万元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2012年,全县累计发放完善退耕还林补贴资金357万元,补贴林木面积2856亩、惠及农户1198户。
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琼中县先后在国道、省道重点林道建硬化宣传牌13个,公益林示意图牌8个。2009年~2012年先后填埋公益林界桩3167个,制定宣传挂历5000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5000张,悬挂森林保护横幅130条。
为促进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琼中县在生态敏感区乡镇聘请社会监督员,以奖励方式鼓励监督员和当地群众对排污企业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监督举报,提高社会监督积极性,从而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实行层层签订管护目标责任制,形成县、乡镇、站三级管护责任体系,每年对管护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解聘处理。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乡镇政府共同配合,依法对非法侵占公益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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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