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31日消息: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小于35%、乔木栽植面积占总绿化用地面积的比例大于40%……《天津开发区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及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编制完毕,对新建居民区的绿化、道路场地、配套设置、灯光、水景等景观均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以提升居住区的环境质量。
相关负责人表示,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该导则的编制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要求,提高开发区居住区环境景观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今后,在开发区规划区内实施居住区开发建设,都需编制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方案,并按照该导则执行。
导则中既有强制性要求也有建议性的规范要求。以小区绿地为例,导则规定开发区新建居住区的绿化指标要求绿地率不小于35%;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5平方米;乔木的选择应形态饱满,采用胸径在0.10一0.15米的青壮树龄苗木;绿地中乔木量应大于每100平方米3株的标准,且乔木栽植面积占总绿化用地面积的比例大于40%,这四项均为强制性指标。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大多数高层住宅区的绿地率在30%左右,一些新项目的绿化率会略高一些。最关键的是,导则里对绿地植被有明确的规定,这样就可以防止开发商玩‘概念游戏’,将缝隙里种着小草的停车场也划为绿地。”
此外,导则还对居民区内道路和台阶的铺装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鼓励采用环保透水铺装材料,禁止大面积使用磨光花岗岩,如要铺装天然石材,需要铺设有一定摩擦系数的石材,以防止居民跌倒。同时,导则规定楼房在设计夜景灯光时,要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不可以造成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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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