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25日消息:1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林业局获悉,近日,省林业厅下达了山东省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潍坊市共有135.46万亩林地纳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范围。其中,国家级补偿面积63.47万亩,省级71.99万亩。
据了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国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为每年每亩10元,市级公益林(含国有、集体和个人)为每年每亩5元。
潍坊市于2001年开始实施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2005年启动了省级公益林补偿试点,2008年启动了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目前,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到175.46万亩,年补偿资金14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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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