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25日消息:2013年,是黑龙江省林业改革工作稳中求进的一年。稳,明晰产权、农民承包经营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策在平稳中落实;进,建立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政策,探索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在创新中推进。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面积1819万亩,占总面积的99.41%,比去年增加了0.3个百分点。确权发证面积1766万亩,占明晰产权面积的97.09%,比去年增加了0.7个百分点,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发证率97%的目标,有51.2万户农民获得了林权,国家的林改政策得到落实,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林农和林区职工是林业改革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为了让他们在林改中取得实惠,为了让林改真正取得实效,省林业厅在配套改革措施上积极推进。按照国家林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森林保险(放心保)、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林下经济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配套改革。期间,省林业厅组织力量深入到7个地市、7个县、12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就林下经济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考察调研,提出了调研报告,编制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通过机制创新,保护了资源,发展了产业,致富了林农和林区职工,加快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的步伐。省林业厅积极争取到国家林下经济中草药种植试点补贴资金300万元,现已在全省5个县(局)开展了林下经济中草药种植试点工作。目前,全省林下经济产品已达到24个,年创收4.6亿元。
为解决千万户经营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省林业厅积极构建农村林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经营体系,推进林改后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林农和林区职工加入到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中去,不但增强了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而且大大增加了林业收入和参与林业产业的积极性。目前,全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286家,比去年增加了100家,而且规模大,收益高,有品牌的新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正在不断形成。
几年来,虽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了林业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传统林业经营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林业发展的需求。要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林权改革目标,就必须建立与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林农提供林业生产全过程的服务。为构建林业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产品,省林业厅与省金融办、财政厅共同组织召开由林业和各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担保中介组织参加的林业投融资改革工作会议,强化了沟通合作。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森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制定森林保险试点方案。同时,积极引导各地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省林权流转服务机构已发展到51个,阿城、五常、东宁、青冈等地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的标准化林权流转服务机构日臻成熟。为加强林业投融资改革,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省林业厅遴选了15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协调有关部门为全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有260人获得评估咨询证书,有力地推进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黑龙江省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目前,全省农民林权抵押贷款额达2.24亿元,共发生572笔,涉及499个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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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