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碳规”落实到城乡规划中

2013年12月16日 11:07南方日报

中国园林网12月16日消息:最近,广东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了《关于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将投入不少于200亿元的资金用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引起了广泛关注。而示范省建设首次引入的“碳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也颇令人遐想。

那么,究竟该如何理解低碳生态城市?广东为什么要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包括“碳规”在内的各项工作下一步将如何推进?200亿元资金将如何筹集?本期南方经济圆桌邀请了国内外三名在规划建设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官员,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嘉宾

王芃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Peter Bishop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教授、伦敦市长规划顾问

Vincent Nadin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教授

  现实倒逼广东单位GDP能耗仍是日本6倍

记者: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建设同等高度,列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广东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显然是对上述精神的贯彻落实。王厅长,除此之外,还有没有更深刻的内涵?

王芃:低碳和生态两个概念在城市发展建设领域高度重合:一方面,城市作为人工环境,需要处理好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另一方面,城市产业的集聚、空间的拓展等,均会面临模式选择的问题,是高能耗、高污染,还是低能耗、低排放的发展,这就与低碳紧密相关。

因此,低碳生态城市是从内在模式与外在关系两个层面对城市发展做出全面和综合的界定。低碳生态城市,是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高能效、高效率、高效益城市发展模式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居住适宜、运行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成环境的协调统一。

记者:大家是如何看待广东在这个时候提出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的?

王芃:广东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更多是出于对我省当前发展阶段所面临现实问题的具体考虑。

比如我们城乡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2004年以来,我省城乡建设用地以每年新增150平方公里的速度快速扩张,全省低效建设用地达13.33万公顷。2004至2011年7年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侵占的自然生态空间达1200平方公里。节能减排方面,虽然我省单位GDP能耗已明显下降,但仍然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比日本高6倍。此外,生态管理体系亟待改善“九龙治水”的局面,原本分散的建设资金也需要形成合力。

Peter Bishop:实际上大家都已经意识到全球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严峻,很多现实的数据显示了环境保护和低碳减排的迫切性。

比如目前伦敦设立了目标,到2050年使得二氧化碳的排放水平在2000年的基础上减排80%。我们要切实做一些事情而不只是嘴上说说。我觉得广东会找到属于你们自己的发展路径,不会单纯照搬其他国或地区家的做法和模式,我相信大家也都在拭目以待。

  创新突破“碳规”衔接各级法定城乡规划

记者:我们看到,《框架协议》中有很多创新和突破,比如提出研究编制实施“碳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评价指标,并将低碳生态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各层次的法定城乡规划之中,实现空间的量化考评;又比如做出设立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融资平台和建立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基金的构想。王厅长,下一步广东将从哪些方面,采取哪些举措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创建工作?

王芃: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这也是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能否成功的关键。

首先是建立“省统筹指导,地方建设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建立领导组织,省、市各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省一级的统筹和市一级的执行与落实职能。 

其次是建立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机制。创新城乡规划编制方法,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体系和协调机制。各地加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与各级法定城乡规划的衔接,将低碳生态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各层次法定城乡规划之中。

第三,完善绿色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激励政策、用电指标定额、容积率奖励和土地出让等创新型政策支撑体系。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开展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全面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建立城乡垃圾从源头分类减量及资源回收利用到终端分类处理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并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构建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等市场化手段推进建筑节能的体制机制,市场化推进城镇减排。完善以奖代补政策。

第四,探索创新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配套资金制度,确保有不少于200亿元资金投入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设立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融资平台。

记者:大家都比较关注资金问题,这200亿元将如何筹集?

王芃:在框架协议内明确提出,广东省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一定数量财政专项资金,鼓励各市、县财政相应配套和安排创建试点示范资金,并利用市场化资金筹措方式,募集不少于200亿元资金投入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这200亿的来源分为三个渠道,一是整合省财政的专项资金;二是各、市县的配套资金;三是市场化方式筹措的资金。

Vincent Nadin:在资金落实方面,我觉得政府要考虑如何保证激励补贴落到实处,产生实际的效果,不要出了钱又达不到实际效果。政府在执行的时候也很关键,比如如何保护这一块空地,生态方向朝哪个方向走,守信是非常重要的。另外一方面,对于有奖有惩也很必要,我们叫“胡萝卜+大棒”政策。

对策建议限制人治比先进技术更重要

记者:Peter教授和Vincent教授,对广东的示范省建设你们还有什么建议?

Vincent Nadin:我觉得在实施过程中有几点值得注意。首先对于碳规,既然做了,就要做到使其名副其实,真正发挥作用。不能编制了碳规,可地方发展还是我行我素走原来的老路。

其次,我们在做规划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区域城乡的协调发展。比如在西欧,现在就面临着不同国家间发展不平衡、两极分化严重的问题。这时,跨国境的规划就非常重要。因为欧洲面积很大,需要通盘考虑如何设置科学的城镇体系和城乡结构。这一点中国也很类似,所以广东可以从中借鉴。

总之,我们反复讨论低碳城市建设的时候,中心是要回归原点,限制人治比先进技术更为重要。

Peter Bishop:我觉得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应该是“大主意,小细节”,即宏观方面要有规划,同时也要注重细节。城市规划不可能像美术那么好看,必须要面对现实,比如不可能全建新建筑,大量既有建筑需要改造,这时面临着各种声音需要与市民进行良好的沟通。同时,进行投入的设施要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因为未来可持续的城市系统要更复杂,要能提供更加完善的设施、服务和管理。

我想,一个成功的城市需要解决5个问题:城市融合、住房、交通、环境影响、人居质量。政府需要越来越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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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