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盏LED节能路灯照亮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

2013年11月26日 11:48金融时报

中国园林网11月26日消息:夜幕降临,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灯初上,刚刚完成节能改造的上千盏LED路灯,散发着柔和、明亮的灯光。

记者与一位在路灯下摆摊的老大爷聊了起来:“这个灯比以前那些好多了,可亮了,你看换了灯以后,街上摆摊的多了,逛街的多了,我这买卖也更好了!”几位正在路灯下打牌的居民插话道,“听说安装这个路灯不但没花钱,而且还能省不少电!”

“免费”的节能改造项目

不花钱还省电,这是怎么回事?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山东优源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磊。“去年年初,我们承接了夏庄街道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并通过EMC方式进行运作。整个项目都由我们出资,不花政府一分钱,项目改造完成后每年能节约160万度电,节电率近70%”,王磊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王磊所说的EMC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商业化节能服务模式,即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约定节能目标,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等一系列服务。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拥有节能改造项目的所有权,通过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收益的方式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合同结束后,项目所有权无偿转至用能单位,用能单位享有节能项目剩余使用期限内全部节能收益。

王磊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市政用电每度0.59元来算,每年光电费就能节约近95万元,按照路灯使用寿命至少10年来计算,保守算下来能节约950万元。“我们公司与夏庄街道签了五年的合同,每年获得节电收益的80%。我们就是用这笔应收节能收益款做质押,从银行获得了200万的EMC贷款,才使得项目能够顺利启动。”

节能收益权质押突破瓶颈

据了解,帮助王磊顺利启动夏庄街道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贷款,正是青岛市银行机构为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而推出的,以节能服务公司为授信主体,以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未来节能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信贷产品。

今年8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要求发展壮大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业。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关于做好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节能环保领域投入,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金融服务,支持第三方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企业提供节能技术改造服务。

节能服务企业规模小、资产轻,要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金融服务,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在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的情况下如何给予信贷资金支持的问题。为此,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深入研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开展了以节能服务企业应收节能收益为质押、在项目启动后追加在建工程抵押的方式发放贷款,有效突破了节能服务企业的抵押担保瓶颈。

为能源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据介绍,为了给节能服务企业提供更加优惠便利的贷款支持,青岛市合同能源管理贷款利率较一般贷款更优惠,贷款期限也延长到3~4年,同时允许项目建设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产生节能收益后分期归还本息。为保证安全性,合同能源管理贷款采取了节能收益资金封闭运作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在获得贷款的同时,还需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作为节能项目收益唯一回款账户,实行资金封闭运作,确保节能收益专款用于还贷,降低信贷风险。

青岛市银行机构通过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持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和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3季度,青岛市已有10家节能服务公司与银行机构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合作,累计获得合同能源管理贷款3亿元,同比增速超过90%。10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每年将节电2.6亿度,节约标准煤16万吨,总体能耗较改造前下降了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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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