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12日消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关于其股权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2月1日,何巧女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用于为公司获得北京银行最高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保证。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2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
2013年11月11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股份及因201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增加的质押股份共40,000,000股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何巧女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2.34%,占公司总股本的6.60%。
截止本公告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324,172,06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49%,其中累计已质押股份210,488,450股,占何巧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9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73%。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