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11日消息: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日前制定了《全省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经济实用的原则,大力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尽快实现裸露土地的植被全覆盖,彻底解决 “因裸致脏、由露扬尘”问题,使城市绿化水平明显提高。
□ 高水平绿化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的裸露土地
《方案》要求,加强城市公共部位裸露土地绿化。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宾馆酒店、文体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的裸露土地进行高水平绿化,丰富绿化景观。广场硬铺装面积较大、绿地面积较小的地块,要兼顾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采取破硬造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栽植法桐、国槐、栾树等大规格苗木,为群众出行提供绿阴庇护。对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中的裸露地,要进行补植,做到应绿化的面积全部绿化,无绿化死角,无裸露泥土。加强停车场绿化,现有室外停车场要逐步改造成为上有林阴覆盖、下有高羊茅和结缕草等耐践踏草坪嵌草铺装的生态停车场。
同时,要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两侧、商铺门前的裸露地实行横到边、竖到沿、拉网式的绿化补植,种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与道路绿化连为一体,形成系统。道路节点附近面积较大的裸露土地,要在景观绿化的基础上配套石凳、健身器材等设施,建设成为街头游园。
新建庭院小区要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对绿化不达标、裸露土地未能有效绿化的,不予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此外,要对既有老旧庭院和小区进行系统绿化提升和改造,对裸露土地采取绿化补植措施,种植扶芳藤、金叶莸、麦冬、玉簪等地被植物,更新退化的草坪,完善相关休憩设施,提升绿地功能,让群众就近享受绿色。对不适宜种植农作物而产生的贫瘠裸露土地,可建设园林绿化苗木基地和经济林、生态林。
□ 建立健全裸露地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
《方案》指出,要组织对城市内存在的裸露地、边角地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土地权属、地块面积、立地条件等,尽快完成普查并列出明细,绘制土地分布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标准、推进措施、责任分工等。要充分抓住今秋到明春的有利时机,开展裸露地绿化试点和示范项目建设,树立工作样板,尽早见到工作成效。
此外,要在全面、认真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城市裸露地绿化规划,做到无遗漏、全覆盖,引领和指导工作开展。规划要贯彻节约型园林、节约造林理念,根据地块的所在区位、立地条件等,选用种植成本低、生长快、适应性好、容易养护的绿化材料。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组织专家对适宜用于裸露地绿化的地被植物的生态习性、种植季节、工程造价等进行了综合研究比较,筛选出了二月兰、波斯菊、紫花苜蓿、黑麦草、大花金鸡菊等品种。
同时,山东省要求各市建立裸露地绿化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各市要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通报,并公开曝光一批长期裸露的地块。
最后,要建立健全城市裸露地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专门班子,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切实推动裸露地绿化工作有序开展。要落实裸露地绿化建设资金,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 每一块裸露地绿化责任具体落实
《方案》强调,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权属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城市裸露土地绿化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块裸露地的绿化责任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裸露地绿化工作的规划、协调、督促、考核、奖惩等工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内裸露土地和暂时闲置的开发建设用地绿化工作。
在《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考核和奖惩办法》中,记者看到,山东省确定,城市裸露地绿化的省级考核主体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
考核对象为设区市人民政府,考核内容包括城市裸露土地台账建立情况、工作计划制定情况、绿化规划编制情况、裸露地绿化的实际效果、工作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根据上报情况,山东省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两月一通报。根据检查情况和群众反映,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一批长期裸露的地块。
山东省强调,对工作进展不理想、群众意见较大的城市,由分管省长约谈设区市分管市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约谈这一地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同时,在严格核查的基础上,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反响良好的城市给予表彰奖励。将裸露地绿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和人居奖等考评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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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