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2日消息:去年9月,中央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监督检查组对三门峡市进行了环保专项检查,提出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采矿坑口,且存在建设不规范、挤占河道、挡渣墙不完善以及环保手续不全等问题。三门峡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由国土资源、环保、林业和灵宝市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明确由灵宝市政府牵头,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对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分类整改落实。
经过认真排查,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以矿山开采为主,目前有秦岭、文峪等14个单位,566个工矿点分布在14个采矿权和4个探矿权范围内。
为完成国家、省、市关于小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求,灵宝市政府成立了河南省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矿区环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印发了《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了关闭标准、关停标准和停产整改标准:一是对于核心区、缓冲区的采矿坑口,应予全部关闭,进行生态恢复。二是对于在实验区内手续齐全的坑口,要按豫政办〔2008〕60号文件规定,采矿权到期后关闭。在存续期间,未进行环保验收的应尽快组织环保验收。三是对于有采矿证、无环评手续的(包括资源整合坑口),应停止生产。四是对于无任何手续的非法矿山,应予以立即关闭。五是对于实验区内手续齐全的坑口,在生产期间,生产单位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禁止废渣乱堆乱放,挤占河道;六是加大对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管理部门不安规定监督企业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小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保护区内缓冲区、核心区28个坑口已全部依法关停,完成率100%;实验区内有环评审批手续、没有竣工验收的38个坑口,以及有采矿证、没有环评审批手续的143个坑口已勒令全部停产,并要求限期补办各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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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