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训班在淄博市举行

2012年08月02日 10:20省林改办、淄博市林业局

中国园林网8月2日消息:7月30日至31日,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训班在淄博举行。各市林改办主任、8个国家示范县林改办主任、80个省级示范社主要负责人等共160人参加了培训。省林业厅吴庆刚副厅长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吴庆刚指出,这次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合作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学习掌握合作组织建设的基础理论、实践措施,了解国家和省有关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经济林和苗木花卉产业的现状、营销策略和发展前景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指导服务和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我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吴庆刚指出,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是推动现代林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对推动林业产业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推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是维护林农权益、促进林农增收的重要途径。各级林业部门要提高加快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吴庆刚强调,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摆在了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我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有长足的发展并涌现出一批有示范性、拉动性较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目前,我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达到4889家,拉动农户123万多户,几乎覆盖了林业生产和建设的全部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合作社发展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组织运行不规范,三是经营水平不高,四是资金投入不足,五是政策扶持不到位。

吴庆刚要求,一要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覆盖面。鼓励各种林业协会、种植大户、龙头企业、经济能人、村集体组织、林业基层单位带头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林农的组织化程度,扩大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二要进一步健全合作社的运作机制和服务内容。要按照《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做好工商登记的规范工作;扩大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三要进一步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要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补助资金和财政贴息贷款;要积极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优化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环境。四要进一步加大协作联合力度,增强合作社开拓发展能力。实现由“产地型”合作社走向“产业型”合作社,由“专业型”合作社走向“联合型”合作社,增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在产品市场中的话语权。五要进一步培养树立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首批80家省级示范社的作用,带动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开展争创全省“十佳”林业专业合作社活动,继续打造一批有说服力、影响力和引领作用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培训班邀请了山东农业大学薛兴利教授、省林业厅规划财务处许兆军副处长、省林木种苗站陈俊强研究员、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侯立群研究员分别授课。  

开班仪式上,为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代表授牌。淄博市政府霍自国副秘书长,淄博市林业局局长孙来斌,省林改办副主任方波、王清彬等出席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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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林改办、淄博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