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14日消息:经历了8月11日晚上的暴雨惊魂后,躺在急诊室病床上的王顺壮和黄一哲,膝盖以下恍惚还依然传递着“麻麻的”感觉。两天来,除了偶尔的清醒外,他们一直昏睡。睡梦中,仿佛无论任他们如何叫喊,暴雨中同伴张凯宣漂浮着的身体也永远无法触及。
雨中景观灯漏电致3死4伤
气象记录显示,8月11日晚的强降雨是7月下旬以来河北的第7场强降雨,是该市今年以来最大的一次。
当日20时45分左右,大雨还在继续。在同一企业做暑期工的3名“90后”——王顺壮、黄一哲、张凯宣——下班后冒雨在天山大街与长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的车站等公交车回家。“当时整个路口的积水已经过了膝盖。”
据12日与有关部门一同前往指认现场的黄一哲亲属介绍,公交站后便道上的景观灯漏电,导致一兰州籍来石青年经过积水时触电,该青年的姐姐及其朋友大喊——救命!
张凯宣3人闻声后,迅速回身奔向便道。“张凯宣跑在最前头”,但刚跑上便道,张凯宣便跌入水中,再也没有起来,甚至没有呼救。
“我们赶紧跑过去拽他,但感觉膝盖以下‘麻麻的’。”由于积水中有电,王顺壮、黄一哲根本无法靠近跌至水中的伙伴。
21时30分左右,3人连同呼喊救命的一男一女以及落水的兰州籍男青年一同被救护车送至河北省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的急诊室。不省人事的张凯宣和落水男孩被立即安排抢救,但两人却再也没有醒来。其余4人住进了急诊科观察室。
据该院高姓医生介绍,4名伤者无明显外伤,均出现手脚等部位发麻症状,初步诊断为电击伤。
了解到刚刚参加完高考的黄一哲今年20岁,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就读的王顺壮16岁,永远离开他们的张凯宣只有17岁。
除了兰州籍来石男青年和张凯宣外,有关部门还在该处积水中发现了另一位死者。这名死者何时入水,王顺壮、黄一哲等人均表示不知情。在他们被送往医院后,在同一地点又有路人被电伤,所幸没有大碍。
8月13日,注意到该路段的一些路灯,灯杆距离地面仅有二三十厘米的“小门”大敞,露出缠绕在一起的多根电线。有附近商户告诉记者,11日晚间,这些电线很有可能就浸泡在积水中。
在电话中,石家庄夜景照明管理处唐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属地划分,该路段的路灯等照明设施应为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护。
到管委会采访时,门口保安联系后告诉记者,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马上要外出开会,不能接受采访。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负责宣传的方姓工作人员的手机和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市政设施漏电伤人屡屡发生
在石家庄,“电老虎”雨夜伤人已不是第一次。
7月4日22时许,因为强降雨,高东街与高柱路交叉口附近的积水足有半米深,一名年轻男子骑自行车经过时,突然摔倒在积水里。“有人跑去扶他,刚一伸手就缩了回去,大喊‘水里带电!’”附近商铺店员对记者回忆说,之后大家不敢轻举妄动,赶紧拨打110和119。十来分钟后,消防人员闻讯赶到现场,参与救援的消防官兵介绍,他们站进水里还有“麻麻”的感觉。该男子最终不幸身亡。
有报道,7月4日傍晚到次日凌晨的暴雨至少造成市区3人触电身亡。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雨天的行人,除了电线杆,路灯、广告牌漏电伤人同样不可小觑。“除非掉下来,否则电线杆的电线一直在高空。而路灯、广告牌的电源都是穿地而出,更易通过路面积水漏电伤人。”
石家庄网民“中华联合蒋小毛毛”告诉记者,7月4日她丈夫经过石纺路和胜利北大街西北角时,就感觉到积水中有电,所幸穿着短裤和拖鞋的丈夫从积水中及时跳出。这位热心网民在当日23时连发微博提醒往来行人注意。
“多龙管电”,谁该被追责
“漏电引起的事故一般由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即电力企业承担民事责任。”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马巧华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高压电还是其他电力运行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电力企业都应承担责任。电力企业应定期检修设备,在遇到雨雪等不利天气时更应及时检修设施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避免人身损伤事故的发生。
按照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小区内的路灯和小区外的路灯产权就不同,一旦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也不同。”石家庄市夜景照明管理处唐姓工作人员对记者强调。
有业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供电设施的产权构成和归属很复杂,在维护方面更是涉及到多个单位。这就导致了发生事故后,电力设施产权难以区分、责任难以界定的现象出现。
8月13日,悼念石家庄市因市政设施漏电遇难市民的微博被多次转发。网民“王虹Isabella”表示: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城市管理者反思!网民“李彦彬”评论说:悼念无辜的同时要不要追责?
天气预报显示,14日石家庄仍有降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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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