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3日消息:擅自变更公益林保护与建设规划、擅自调整公益林区划范围等违规行为,后果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日前,记者从河南省林业厅了解到,《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印发,填补了河南在公益林管理工作中无专门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依的空白。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分列8章30条,对公益林区划界定与调整、公益林保护、公益林建设、补偿基金管理、监测与信息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今后在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若发生擅自变更公益林保护与建设规划、擅自调整公益林区划范围、违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后果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纳入财政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省辖市或县(市、区)确定的本级公益林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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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