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20日消息:2012年,国家新增云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县30个,全省65个石漠化监测县全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桥头堡”生态屏障建设意义重大。
“九分石头一分土,寸土如金水如油;耕地似碗又似盆,但闻锄头声,不见耕作人”是云南严重石漠化地区的典型写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有12个县于2008年启动了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至2010年3年试点共下达投资31929万元,治理岩溶面积1511平方公里,各试点县针对石漠化地区造林整地难、成活难等实际,提炼了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和经验,为全面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探索了路子。2011年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省部联席会在云南省文山州召开,国家综合治理工程由试点县转为重点县,云南新增23个达到35个重点县,安排中央资金28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984万元,治理岩溶面积1740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12年国家再次新增云南3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全省65个监测县全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2年申请中央资金39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217万元,治理岩溶面积1992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1071公里,石漠化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云南省政府及涉及的11个州市65个县市区政府成立了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石漠化治理的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科学制定治理方案,以植被恢复为核心,以兴林富民为方向,优化造林树种,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长期增收;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资金报帐制、施工监理制等“四制”管理,确保了工程建设成效。通过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岩溶地区林草植被逐步恢复,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明显。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对打造向西南开放的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云南是全国岩溶分布最广、石漠化危害程度最深、治理难度最大的省区之一,岩溶面积达1108.76万公顷(居全国第二位),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8.14%。全省16个州(市)均有岩溶分布,全省129个县(市、区)中的118个县(市、区)有岩溶分布,占91.5%,其中岩溶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石漠化较严重、处于重要生态区位的县(市、区)有65个(2005年全国岩溶地区第一次石漠化监测县),其岩溶面积达78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4%,石漠化土地面积288万公顷、石漠化率达37%,该区域多为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其中有36个县为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县。
据介绍,云南石漠化危害十分严重:一是森林植被稀缺,岩石裸露率高,生态极度脆弱;二是严重缺水干旱导致饮水困难和阻碍农牧业健康发展;三是水土流失严重,耕地资源减少,农作物产量极低,严重威胁当地群众生存条件;四是自然灾害频发,山区群众贫困化加剧,严重威胁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贫困化的直接原因;五是伴随着森林植被的锐减,泉源、河流逐年干涸,自然生态系统受到破坏,严重影响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危及国土生态和物种安全。
据介绍,2012年6月17日是第18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石漠化是“石质荒漠化”的简称,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导致土壤严重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或砾石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也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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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