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四师六十三团五十余年播绿19万亩

2012年05月29日 15:08兵团新闻网晋良芬

中国园林网5月29日消息:5月28日,笔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三团十五连看到,该连职工郑广生正在给今年新植的树苗浇水,望着那新发的嫩枝绿叶,郑广生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说:“这可是俺家的‘绿色银行’,得把它管理好,确保成活率。”这是该团林权制度改革后,职工把林地当田园耕作,把树苗当作物细种的一个缩影。

六十三团地处塔克尔·穆库尔沙漠腹地,气候干旱少雨,年均降水量仅为150毫米,蒸发量却达1873毫米,每年8级以上大风都在10次以上。1960年,一批批有志青年和转业军人响应国家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号召,从祖国四面八方来到六十三团。他们一手拿枪,一手拿镐,战天斗地、开荒造田。当年开荒4.7万亩,播种3.6万亩,遭风沙湮没2万亩,收获面积仅1万多亩,粮食单产7.8公斤,连种子都收不回来。为此,六十三团人意识到,没有林业,就没有农业,就没有63团的发展。他们本着“先林后农、因害设防、先易后难、由近及远、先农林后荒漠”的造林方针,在风口处造片林,农田周围造防护林,构成了以边境林、基干林、道路林、干支渠林大网格和农田防护林小网格有机结合的防护林体系,紧紧扼住了风沙的咽喉。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林业投资主体单一、造林成活率低、产权不明晰、责权利分离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随着造林面积的不断增加,团场投入的管理费用也在逐年加大,机制的落后成为林业发展的“瓶颈”。

2005年,六十三团把林业工作纳入到完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范畴中,不断加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造林、谁拥有、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完善产权明晰到户工作。推行林权制度改革,真正把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交给了职工,使职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营主体,让职工吃上了“定心丸”。当年便办理林权证19户,面积1013.5亩。职工群众植树造林、承包林带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林权制度改革后,职工确立了种树就是给自己添家业的观念,纷纷利用团场政策进行土地开发栽农田防护林;利用闲散地、自家承包地头空闲处、一切可利用土地进行栽树植树,往日无人问津、杂草丛生的土地成为“香饽饽”。今年15连职工郑广生自筹资金25万元人民币,铺设滴灌配套设施、安装滴灌系统,在霍都公路两侧建防护林面积100亩,共栽种杨树苗23000棵。目前,这100亩新定植的杨树苗已发芽吐绿,焕发出勃勃生机。

林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六十三团农业生产的发展,美化绿化了家园,全团形成了以林养林、林草结合、以牧肥田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涌现出一大批造林大户,据该团林业工作站统计,截止目前,该团投资植树造林的家庭有1100多户,占全团总户数的三分之一,种植面积达1.6万余亩,林业已成为团场又一支柱产业。

经过几代人50多年的建设,目前,该团拥有林地面积19万亩,占全团平原土地总面积的45.2%,人工林森林覆盖率达25.8%,活立木蓄积高达30余万立方米。荒漠化程度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军垦战士在荒无人烟之地书写了沙漠荒滩变绿洲、林中飞鸟舞翩跹的人间奇迹。如今的六十三团婉如一颗璀璨的“沙漠明珠”镶嵌在祖国西北边陲,先后被国家林业部授予“全国绿化400佳单位”和“全国百县林权体制改革典型县”等荣誉称号。

推荐阅读:

新疆农五师八十一团二连职工甘华:开荒种树 造福一方

新疆:一二八团林权改革激发团场林业活力

农八师147团万亩生态园环境改善引来狐狸野兔“安家”

新疆:石河子143团花卉市场成为生态旅游新景点

(来源:兵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