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23日消息:湖北素以“千湖之省”誉满天下,星罗棋布的湿地水域不仅成就了湖北引人入胜的水乡风光,湿地物产还丰富了城乡百姓的厨房和餐桌,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随着气候变化和人为开发过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湖北湖泊水体大面积萎缩,污染也日趋严重。
根据国家湿地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学雷教授告诉记者的最新数据,湖北省的湖泊总面积从60年代初的8000多平方公里,缩减到现在已经不足2300平方公里,湿地面积大概减少了40%。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数量已经从1962年的1066个减少到2008年的309个。
湿地的面积现在正在大范围的减少,可见拯救湿地的行动在湖北确实是刻不容缓。今年3月份的时候《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已经提请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作为湖北省第一个省级湖泊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进展备受关注。记者采访了湖北湿地保护基金会石道良副秘书长,他透露目前这个《草案》已经进入到第二稿征求意见阶段。
相比条款表述笼统的第一稿,目前审议的《草案》有了哪些新的表述?石道良做出了解答。
石道良:在第二个文中明确了与湖泊保护相关各个部门的职责,水产部门管什么,环保部门管什么,林业部门管什么有特别明确的界定,真正应合了湿地保护综合统筹多部门管理,应合了湖泊管理部门众多的特点,我觉得是一个很明显的进步。
石道良说,新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有望在今年内再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通过、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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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