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15日消息:香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玉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林业生态安全, 我县五百户镇四百户村,在改革前,除了部分果园实行承包经营外,其它的林地林木全部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由于管理粗放,只砍不造,或者虽然伐后进行了造林,但是由于产权不明晰,责任不落实,至使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过低,更新成效甚微,大部分采伐迹地和宜林荒地,绿化速度缓慢。
针对于些,我们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林改政策,对该村进行了大胆实践,将现有采伐迹地,秃渠秃路和荒地,全部承包给了本村村民,收益2:8、3:7、4:6分成不等,部分幼林地按不同龄段不同价格拍卖给了村民,将现有的成、过熟林,一半划归村民共同持有,每砍伐一株树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所得收益一半归村委会发展公益事业,一半均分到户。
通过林权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机制,落实了责任,有效促进了林业的发展状大,秃堤、秃路、荒地全部得到绿化,林木总数由原来的8000多株发展到现在的31000株,村里的环境改善了,农民的收入增加了,村委会每年用承包林地使用费和部分林木收入,免除了农民的动力电费,硬化了街道路面,小麦收割费用减免一半,另外每个农民每年还能得一定数量的林木收入分成,真正实现了集体和农民的效益双盈,实现了林业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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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