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县从严落实森林采伐限额规定

2012年03月21日 13:08赣南林业

中国园林网3月21日消息:3月14日,信丰县下达了2012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12年度全年商品材生产计划以一次性分配到各乡(镇)、场,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分配的计划数,在权属之间、森林类型之间、采伐类型之间、起源之间不允许调整的情况下及时下达到村,并结合分类排序原则,将计划分解到有资源的村小组。

通知规定,一是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要认真做好计划落实的“两榜公示”工作,计划的落实必须与可采资源紧密挂钩,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分配给无可采资源的农户,更不得将计划分配给加工企业和木材经营商贩,一定要落实到林权所有者。二是林权者申请采伐由林业局办证窗口统一受理,对符合采伐申请条件的交林业调查设计队进行作业设计,伐区作业设计在所在地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三是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在核实采伐计划时,对申请采伐的林木所具备的条件要严格把关,禁止采伐阔叶树、名胜古迹、革命纪念、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桃江两岸和高速公路、国道、铁路、县乡公路两侧第一层山的林木。对已划定为中央、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原则上禁止采伐,需报市林业局批准可抚育间伐,经省林业厅批准可更新性质采伐。四是本年度的采伐申请原则上在10月底受理完毕,申领采伐证时申请人要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信丰县木竹采伐责任书》,保证采伐证规定的面积、数量、树种、期限进行采伐,承诺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确保“采伐一片,更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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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