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19日消息:15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园服务半径要求,济南将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游园和街头绿地,“十二五”期间,保证居民出行500米就有公园绿地。
济南到“十二五”末建成3-5条特色“绿道”项目
据悉,济南将打造集“山、泉、湖、河、城”为一体的山水园林城市和特色魅力城市。到2015年,济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将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 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2平方米,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中有关绿化指标要求。
根据意见,济南将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十二五”期间保证居民出行500米就有公园绿地。同时,大力实施12个市级公园、16个区级公园新建、扩建和提升改造工程,利用近郊风景林地、生态农业观光区和水系、湿地等自然资源,建设郊野公园、森林公园。
在规划新建城市重大基础设施时,济南将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道路附属绿地,二环以内道路绿地率达不到要求的,可建设小游园、节点绿地作为补充。适时启动城市“绿道”建设,结合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建设绿道体系,合理设置服务设施,统一标志,形成串联成网的线型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到“十二五”末,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并建成3-5条特色鲜明的“绿道”示范项目。
鼓励企业建筑、居民小区实施屋顶绿化
根据要求,在社区居住区新建和改造时,规划建设面积较大、相对集中的社区绿地和社区主干道沿街绿地,要确保新开发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建立市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制度,确保主体工程与绿化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验收。
到“十二五”末,济南基本形成以城市绿荫路系统为网状框架,绿荫公园、绿荫广场和停车场多点布局,绿荫小区和庭院全面覆盖,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荫体系,绿荫停车场、小区、庭院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济南还将积极推广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对符合建筑规范要求,适宜进行垂直绿化的建筑墙体、道路护栏、立交桥和高架桥桥体、居民小区等建(构)筑物的立面实施垂直绿化建设。鼓励公共机构、企业所属建筑、居住小区在符合建筑工程规范化要求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屋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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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