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4日消息:2009年以来,《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经过了文本起草、立项、部门协调、座谈、论证、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过程,现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一审审议,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二审立法程序,有望于2012年3月正式出台。
2011年8月19日,云南省政府召开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并将草案按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工作正式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前,省人大农工委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和部门协调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专题研究,听取林业和法学专家及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对玉溪、楚雄进行了立法调研,了解基层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征求了基层意见建议。经梳理汇总和认真分析,省人大农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法规处和森林防火处再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集中修改,形成建议修改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
11月21日,省人大召开省第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审议,会议认为,全面修订《条例(草案)》是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顺利推进绿色经济强省、森林云南、中国面向西南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有力保障,十分迫切、非常必要。目前,已结合部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就立法过程中各委员、专家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的论证、调研和协调,拟再作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二审审议。
新修订的《条例(草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森林防火工作管理体制、组织保障、防火宣传、农事用火监管、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行及法律责任,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火水平,实现森林防火工作法制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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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