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31日消息:近日,福建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造林绿化美化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今冬明春全省城乡造林绿化美化工作。2013年,全省造林绿化任务300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建设50万亩,林分修复补植150万亩,人工造林更新100万亩。福建省副省长陈荣凯出席会议,要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确保落实造林用地。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尽可能多拿地、拿好地,用于建设森林公园、城市片林和环城林带,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创建。突出绿色通道建设。重点抓好福银高速福州至南平段红线外两侧3000亩森林生态景观示范段(片)建设,以及两省交界路段、境内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造林绿化美化和林相改造工作。着力推进城镇、村庄、园区绿化美化。重点做好省定21个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220个重点扶贫村和206个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的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加强乡村“四旁”、农田林网和乡村公园,以及校园、企业、园区和矿区绿化美化用地的落实。
二是严把苗木供应关。按照“四绿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珍贵化、色彩季相化、林分高质化、效益最大化”的要求,调整优化苗木结构,加快优良珍贵树种、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全面落实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严防伪劣、带病虫害或不合格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确保苗木质量。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推动苗木产销对接,加强种苗价格监管,制定苗木销售指导价,严厉打击恶意哄抬价格等扰乱种苗市场的不法行为。
三是坚持科学造林。强化服务保障,林业部门把好作业设计、整地挖穴、苗木选择、栽植季节、检查验收等“五关”,为造林绿化美化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服务。坚持适地适树,分类指导推进。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抚育管护,创新管护模式,提高新造林地的成活率和成林率。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抚育管护,确保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3年后的造林成效达到85%以上。突出做好沈海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新造林地的抚育管护,通过补植形成“乔灌草结合、花果树同上、带网片相连”的立体复层的森林生态景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林权流转平台和森林资源评估机构;进一步拓展森林保险覆盖面,推动林业担保公司建设。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允许经营者在不影响覆盖率、均匀保留株数的前提下,分期分批采伐非规划林地种植的林木,或挖取部分林木作为绿化大苗销售。鼓励林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流转林地资源,促进林业规模经营,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积极宣传发动社会各界通过租地造林或以捐资、认养、义务植树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美化。科学引导农民在林下套种珍贵树、中药材,在林相好的区域进行适度生态养殖,发展森林旅游和非木质利用产业,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实现“不砍树,也致富”。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继续按照五级书记和行政首长抓造林的工作机制,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抓紧落实明年造林绿化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造林绿化美化的浓厚氛围。按照“五天一调度,十天一通报”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强化种苗生产、林地准备和资金安排的分析调度。林业、财政、交通、铁路、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省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配套和监管,确保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生态补偿费全部用于造林和森林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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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