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四川省农民林下经济收入人均将增加200元

2012年12月20日 10:59四川在线胡佳丽

中国园林网12月20日消息:今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到2015年,我省农民林下经济收入人均将增加200元,全省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达到林地总面积的10%,产值突破300亿元。

《意见》中指出,在成都平原、川中丘陵、川东、川北等地区,以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生态旅游为主;在川西高原地区,以适度发展林下产品采集、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和驯化利用、森林生态旅游为主;在川南地区,以发展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为主。到2015年,全省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达到林地总面积的10%,产值突破300亿元。

同时,我省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相关扶持资金。生态脆弱区域、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林下经济,予以重点扶持。运输鲜活林下经济产品,符合国家关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按规定减免车辆道路通行费,降低运输成本。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广大林农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在山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投资建立基地,带动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和林农增收。到2015年,全省建成规范化、规模化示范基地30个。

《意见》中还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乱伐、毁坏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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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