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7日消息:湖南建立检疫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湖南省建立了由湖南省农业厅召集,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林业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政管理局、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13家单位为成员的农业植物检疫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湖南省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建立了检打联动、以查促检的长效机制,实现了联防联控。
陕西联合执法阻截苹果蠹蛾
在苹果蠹蛾疫情阻截防控中,陕西省在9个边界县设立了12个苹果有害生物临时检查站,从农业、公安、交通等部门抽调人员,实行24小时上岗,开展联合执法,严阻疫情传入。自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公路检查站查处违法调运案件17起,其中按简易程序进行现场处罚11起,立案查处6起,对3批50.65吨携带疫情的果品进行深埋销毁,有力打击了违法调运行为,阻截了苹果蠹蛾疫情的传入。
浙江开展检疫监管“3321”行动
浙江省台州市从2009年开始推行种子苗木检疫监管“3321”行动,“三书”即倡议书、告知书和责任书;“三查”即每年组织1次专项执法检查、1次联合检查和1次回头查;“二制度”即监管对象自查报告制度和监管部门巡查制度;“一台账”即建立检疫登记台账。自实行“3321”行动以来,台州市粮油类种子检疫有证率达到100%,蔬果类种子、苗木检疫有证率也由2009年的30%提高到目前的80%。
北京对种苗企业实施建档管理
种子苗木生产销售企业建档管理是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每年年初,各区县站积极与区县工商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在种子苗木市场自查的基础上将辖区内新增、撤销和改变经营的各生产基地和销售门市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和造册,4月底前将建档登记工作全部完成。2012年,全市已登记种子、苗木生产、销售企业和门店789家。
黑龙江实行产地检疫登记制度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切实转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态度,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便民意识。实行产地检疫登记制,对涉及繁种、育种的单位(个人)建立电子(文本)档案,组织检疫执法人员上门宣传植物检疫法规、程序,督促其在本地、外省(地)繁、育种时及时在当地检疫机构报检,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应进行产地田检或调运检疫前几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检疫相对人,避免其因未受检而造成损失。
新疆建立植物疫情防控示范区
根据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新疆的发生与分布情况,自治区植物检疫部门建立了防控示范区,在示范区内,严格按照技术方案,狠抓关键技术的落实,以核心示范区带动辐射区,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为做好控制苹果蠹蛾工作,2012年全区共建立核心示范区近10万亩,辐射区面积30万亩,推广面积近百万亩,在源头上控制苹果蠹蛾传播。
重庆构建全方位疫情防控体系
通过重庆市柑橘非疫区建设项目,重庆市已建成市级柑橘疫情监控应急扑灭中心和分中心、市级柑橘危险性有害生物检测鉴定中心、49个柑橘疫情检查站、22个县级疫情监测防控站、250个重点乡镇疫情监控点、2700个疫情监测点,形成了覆盖市、县、乡、点各级别,果园、公路、市场、码头、车站等各重点区域,监测防控点与疫情检查站相结合的全方位柑橘疫情监测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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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