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3日消息: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2012年云南省园林县城开展了前期调研,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根据云南省园林县城评审要求,13日,由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陈飏为首的领导及相关专家组在建水县进行云南省园林县城考评验收。
红河州住建局领导参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讨论
建水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中游北岸,东接弥勒县、开远市和个旧市,南隔“红河”与元阳县相望,西邻石屏县,北与玉溪市通海、华宁县接壤。国土总面积3789平方公里。辖8镇6乡,人口53万。属南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海拔230—2515米,年降雨量800毫米左右,年均气温18.5℃。县城大气污染指数小于50的天数达300天以上,建成区面积16.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万余人。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两项桂冠。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是建水县在实施“工业化、城镇化、文化旅游、开放带动”四大战略,培植“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国际型旅游业”三大产业,促进“传统农业大县向现代工业强县跨越、人力资源大县向县域经济强县跨越”两大目标过程中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9年以来,建水县就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作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提升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形象、打造国际型旅游城市、建设最佳宜居城市的重要载体,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大力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工作,着力打造街绿城美的生态城市。目前,建水县建成区绿地面积达449.97平方公顷,绿地率达30.61%,绿化覆盖率达35.5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5平方米。
今年7月6日,陈组长和相关领导、专家到建水县检查指导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对此,建水县高度重视,对检查组提出的六条整改建议,建水县逐一梳理分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认真进行整改。经过五个月的努力,进一步健全了创建工作各类台账资料,进一步规范了申报资料,进一步核实了相关数据,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是开展创建工作的根本保障。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临安镇、国土、林业、住建、环保、水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建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指导创建工作。二是抓好落实。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根据创建工作的标准、任务和时间要求,全面负责任务分解和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保证了创建工作任务、责任到人。三是规范创建。建水县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建水创建园林县城的实施意见》、《建水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建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建水县城绿地树种规划》、《建水县城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和《建水县城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确保了创建工作科学开展。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建水县始终把宣传作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四个一系列”创建宣传活动(即组织一系列媒体宣传活动、制作一系列广告宣传牌、开展一系列电子大屏幕宣传、张贴悬挂一系列活动标语),在城区繁华地段悬挂宣传标语,在广场、购物中心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和地段滚动播出专题宣传片,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创建工作,形成了人人关心创建活动,处处可见创建行动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建水县共开展新闻宣传报道200余次,各类广告宣传300余次,制作大型户外广告3块,灯箱广告50个,悬挂宣传横幅50余幅。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
建水县按照“古城古典化,新区现代化”的发展思路和“城镇发展,品牌为先”的原则,紧紧围绕“三个转移”的目标,实施了一大批古城保护恢复项目和重点市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一是扎实推进古城风貌恢复。实施了临安路两侧各50米、总用地面积18.5公顷的风貌恢复整治工程,工程总投资近2亿元,现已完成长1.8公里、面积3万多平方米的青石板路面恢复等工程;投资6000余万元完成了临安路支线翰林街区53幢清代建筑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投资800万元完成了西门城楼复建工程;投资3478万元完成了武庙街等30余条历史街区道路改造建设,道路总长8439米、面积67244平方米。二是优化完善市政设施。2011年,建设城市公厕17座,其中:新建15座、改建旱厕2座,目前县城内共有公厕58座,实现了每万人拥有公厕4.7座以上的目标;县城区共有路灯5285盏,亮灯率达99.3%;自来水日供水能力2万吨,用水普及率达92%,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城区道路保洁率达100%。三是“两污”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垃圾处理厂自2008年5月投料试生产以来,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当天垃圾可全部处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3%,能满足县城区垃圾处理要求,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目标。污水处理厂自2011年12月投产运行以来,运作状况良好,污水处理率达78%,城市污水经处理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一级B标以上,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四)狠抓绿化改造,建设园林县城
建水县以打造绿化精品工程为抓手,以提升城市绿化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落脚点,全力推进城市绿化进程,整个城区呈现出“点上成景,线上成荫,面上成体,环上成带”的城市绿化新格局。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为确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绿地建设。自2009年以来,建水县已累计投入绿化资金8866.7万元。二是抓好县城绿地系统建设。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全力抓好绿化工作。经过努力,县城内绿地实现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布局,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县城绿地系统。三是抓好道路绿化。以提高道路绿化档次、增加城市绿荫、提高城市品位为目标,坚持“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的城市绿化理念,对县城内58条道路进行绿化,绿化普及率达96.4%。已达标道路为42条,绿地达标率为83.1%。31条主干道绿地面积占县城道路总面积的20.01%。四是抓好城市广场、小游园、河湖坡地建设。在零公里入口、文安府广场、广慈湖坡地、北部新区、泸江河等位置新建了一批绿地广场和游园,其中:零公里景观花园、泸江河景观以休闲健身为主题,体现建水县城市风貌;广慈湖公园、烟草游园以水体绿化为主题,彰显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文安府广场以人文景观为主题,展现建水县深厚的文化底蕴。四是抓好绿化基地建设。发展苗圃、花圃等花卉苗木生产基地6处,面积达361791平方米(其中建成区内134321平方米),占建成区面积的2.46%,苗木自给率达73%。五是开展创建园林小区和园林式单位活动。将烟草小区、临安花园、建设小区、北山小区等一批新建小区创建为园林式小区;县委、政府行政办公区、建水六中、县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等单位创建为园林式单位。六是加强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以植树节为依托,大力实施城市防护林工程和造林绿化工程,在县城近郊和周边山体开展义务植树(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85%、80%),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
(五)健全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根据《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绿化管理条例》,制发了《建水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为城市绿化监督、执法和绿化成果巩固提供制度保证。二是强化日常养护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养护规范、养护标准和考核细则,并组建了绿化监察和绿化管护队伍,强化对道路绿化和公共绿化的巡查。三是强化绿化执法管理。规范申请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审批程序,从源头上严格控制侵绿、毁绿行为。四是注重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濒危的古树名木及时开展病虫害防治和抢救复壮工作,对城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完整档案,设立保护牌,明确养护管理单位和管护措施。五是抓好住宅小区和行政办公区绿化。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和单位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房屋建设与环境绿化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来源:中国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