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路上福建继续领跑

2012年11月26日 13:24中国绿色时报苑铁军

中国园林网11月26日消息:“旅游广告语讲我们是‘山海画廊’、‘人间福地’,我看很恰当,确实是山清水秀、天蓝地绿,非常适宜居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在任福建省委书记时,就推进生态文明大省建设回答记者提问时如是说。

绿色力量,穿越经典时间。

福建从连续35年居全国森林覆盖率首位,到2010年启动大造林、提出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65.5%,再到锁定森林质量更高、蓄积量更大——福建正为实现林业“双增”目标与建设生态省不断努力前行。

领先者志在高远。

福建省省长苏树林指出,作为绿色的福建,生态建设要在全国走前列、作示范,人与自然要更和谐,人居环境要更宜居。

今年9月24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把福建建成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森林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林业生态强省。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福建来说,更是迎来绿色发展的良机。凭借扎实厚重的生态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路上,福建必将继续领跑。

高举生态旗帜,绿色行动持续发力

林木郁郁葱葱的福建,以全省森林覆盖率63.1%已连续35年领跑全国;作为全国水、空气、生态环境全优的省份,福建已成为全国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面旗帜。

绿色已成为福建最靓丽的名片,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优势。

优势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全省广大干部职工一任接着一任干、长期坚持不懈努力换来的。

10年接力,林业成为了生态省建设的主力军。

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就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战略目标,福建成为了全国首批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之一。

10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把植树造林、发展林业作为水土保持和生态省建设的基础工作、主体内容和首要任务。先后召开7次高规格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出台3部林业地方性法规和10多个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位于闽西革命老区的长汀县,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之一,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居南方省份之首。

长汀县坚持科学发展、民生第一,以“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决心,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质量。经过10多年的艰苦努力,长汀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多万亩,森林面积增加近10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近20个百分点,创造了南方红壤区治理水土流失的奇迹。

去年底今年初,习近平同志两次就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长汀经验,推动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在福建,长汀仅仅是一个缩影。

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林业生态建设正不断释放绿色力量。10年来,福建累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500多万亩,八闽大地的绿色更加浓重。

绿色已不是简单意义的绿色,它已成为地域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因为此,福建省委、省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寄托着重任。

“我们不能仅仅把森林覆盖率第一挂在嘴上、陶醉其中,必须让城乡居民都真真切切地普遍享受到这个‘第一’所带来的好处和实惠。” 孙春兰经常提醒福建的干部。 

福建人民没有陶醉在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的既有成绩中,更没有满足于生态环境优美的赞扬声。

去年11月,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福建”的目标、“2016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的新要求和“扩大森林种植面积,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建设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美好家园”的新部署。

在这个进程中,福建花卉业发展的步伐一刻未曾停歇。

今年6月,福建省出台《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多措并举扶持花卉苗木发展,鼓励扩大花卉苗木种植面积,为秀美福建增添亮丽色彩。

福建省林业厅负责人表示,林业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贡献力量,责无旁贷。 “三个更加”福建目标都与林业密切相关,特别是“更加优美”。 福建要把加快林业发展作为“三个更加”和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基础、主体内容和首要任务。通过造林绿化、建设生态景观,实现更加优美;通过造林绿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更加和谐;通过造林绿化、建设宜居环境,提高幸福指数,实现更加幸福。当前,福建正处于跨越发展阶段,项目建设必然要征占用林地,减少森林面积。只有加快造林绿化,增加森林面积,推进生态省建设,拓展生态环境承载空间,打造海西生态优美之区,才能更好地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领先者,总是善于将对未来发展的洞察变为行动。

千万亩大造林,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高潮。福建省历届领导都将造林绿化当作“铭刻在山川上的绿色丰碑,书写在大地上的生态德政”持续加快推进。特别是2010年11月,为继续保持生态优势,省委、省政府召开五级主要领导、超过20万人参加的高规格、大规模的全省造林绿化动员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大造林”活动,并将其列入“五大战役”重要内容,与各级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福建省林业厅更是将推进造林绿化作为林业系统的中心工作、头等大事,建立了领导分片挂钩责任制,形成了“工作要上去,干部要下去”的工作新机制。省林业厅抽调147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造林绿化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

2010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造林绿化 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两年来,全省完成造林绿化面积已超过1000万亩,创历史新高;省级投入造林绿化资金近14亿元,各级财政也纷纷加大造林绿化配套资金投入,带动全省投入200多亿元,投入之大是福建林业史上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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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更高目标,在转变中实现超越

大造林不仅使福建绿上增绿,森林经营理念上的变化更成为福建林业尤为重要的收获。

增量拓面,更要提升质量。

福建省林业厅负责人说,千万亩大造林不仅仅是森林面积量的扩张,更重要的是突出了造林重点、造林方式、经营目标三大转变,实现了质的提升。

造林绿化重点正在转变。

针对福建森林分布不平衡、森林景观效果较差等实际情况,福建省在做好荒山造林、迹地更新基础上,突出重点水土流失区和“四绿”工程(绿色通道、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两个重点,实现造林绿化重点由山上为主向山上山下统筹转变,有效加快了城乡绿化一体化,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解决“好的林子看不见,看得见的林子不好看”“远看青山在,近看水土流”等问题。

造林绿化方式正在转变。

从去年开始,福建大力推广不炼山造林和工程造林,广泛应用现代先进的营造林技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目前,全省不炼山造林面积比重超过80%。

林木主伐正在由皆伐向择伐转变。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林木主伐实行择伐的,给予每亩70元补助,使择伐面积提高两倍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近自然经营。

扭转了单一树种、纯林造林的传统方式。全省大力营造混交林,多种乡土阔叶树、珍贵树,造林树种从过去的杉木、马尾松、桉树的老三样增加到现在的40多种,做到造绿与造福并举,造林与造景结合。

森林经营理念正在不断转变。

全省把森林经营作为提高森林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完成国家中幼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的同时,福建自我加压,去年以来完成森林抚育面积超过1500万亩,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首批试点省份。

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补植、丘陵山地茶果园生态治理、规范桉树人工林科学发展、人工针叶纯林改造……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调整优化树种、林种结构,全面提升了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青山常在、永续利用,越采越好、可持续发展——在福建,这不仅是森林经营的目标,更成为福建务林人的孜孜追求。

绿色发展,更要强化生态保护

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山清水秀,生物多样性丰富。这种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大自然的恩赐,也是福建广大林业干部群众长期以来精心保护和建设的结果。

中央领导在福建考察期间,都对福建良好的生态环境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福建保护好这一片青山绿水,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家园。

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不能以牺牲现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这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双世遗”武夷山具有世界同纬度带最典型、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系统,以“世界生物之窗”闻名于世。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经邓小平同志批示,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0多年来,保护区走出了一条“用10%面积的特色产业换取了90%面积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成为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典范。

目前,福建已划定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4290万亩,占全省森林面积的31.3%;建立自然保护区85处,其中国家级11处、省级21处,保护小区3300多处,保护面积占陆域面积6.8%;3037公里的沿海基干林带基本合拢。为福建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生态安全保障。

这种转变是福建林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对过去林业发展方式全方位反思的结果,是对如何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理性思索,是对今后福建林业发展的前瞻性思考,也反映出了福建现在正在走上一条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有机统一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路在脚下延伸。

福建对生态保护机制仍在不断加强和完善。日前,《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明确了森林覆盖率成为确定支付多少生态保护激励资金的主要指标之一,对于限制开发区域,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年且达到全省平均森林覆盖率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今年7月18日,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签订《合作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框架协议》;9月24日,福建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高举生态与民生大旗,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全面提高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发展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省”和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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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