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畔景苑小区绿化带改车位引争议

2012年11月19日 09:20齐鲁晚报刘志浩

被铲除的冬青

被铲除的冬青

工人正在施工

工人正在施工

中国园林网11月19日消息:近日,河畔景苑小区居民遇到烦心事,小区内大片绿化带被铲,“看着怪心疼!”对此物业称要建停车位,且已经过村“两委”同意。律师表示,社区公共设施改变,需经业主同意。

17日上午,家住天桥区河畔景苑小区的赵先生致电本报,称小区几栋楼前的绿化带中的花草已被铲倒,要改造成车位,“好好的环境,就这样被破坏了!”赵先生说,小区从建设之初就有绿化带,不知为何要改造成车位,“长了那么多年的花草,说铲就铲了,太可惜了!”

17日下午,记者来到赵先生所在小区,在西区3号楼附近,看到路西侧摆放了一些花砖。3号楼后,长约50米的草坪,有一半已被平整成土地面,上面有水泥及铁锹,几位工人正往地上铺花砖,另一半上面则放有被铲倒的冬青等植物。

随后,记者来到赵庄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位赵姓负责人表示,绿化带所在地是该村回迁楼,改停车位是经过村“两委”同意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现有汽车800辆左右,停车位700多个,这其中包括300多个室外车位和300多个车库。记者在小区看到,每栋楼一楼均建有车库。

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居民买了车库,用来放杂物,而把车停到路边。”该负责人无奈地说,加上小区的车“只多不少”,导致车位越来越紧张,“现有车位都不够用了。”

“我们的绿化带有8米多宽,现在减半建车位,也是不得已的事。”这位负责人表示。

不过他也承认,施工经过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并未进行公示。

“像绿化带等属于小区附属的福利设施,需经业主同意后才能变动。”17日下午,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李庄国律师告诉本报记者,若物业擅自行动,则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除了需经过业主同意外,“调整小区规划,还要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才能进行,否则同样不合法。”李庄国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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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