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5日消息:“拿出40万元,不拿,你的树苗就会死,给2天时间考虑,不许任何人知道。”2011年3月16日晚,在萧山一苗木地打工的廖某向自己的老板陆陆续续发了38条类似的“无记名”连环勒索短信,还把“黑剪子”伸向了苗木。
廖某,初中文化,四川人,“90后”的他踏上社会不久,在萧山一苗木老板沈某经营的苗木地上工作。工作一阵子后,廖某觉得每天从早到晚地干活给人打工太辛苦,想着自己开苗木厂当个小老板,但没有资金怎么办?就这样他动起了向老板实施“勒索计”的歹念。
为了向苗木经营者沈某敲诈钱财,2011年3月16日上午,廖某在萧山临浦镇一村的一家手机店内购得一张不用登记姓名的联通手机卡。
当晚18时许,廖某开始将勒索短信用该手机卡发给自己的老板沈某,至当晚20时05分许,共计发出同类勒索短信38条。与此同时,廖某还在沈某的苗木地,用刀剪、手拔、手推等方式损坏不少苗木,苗木地上的25株红叶石楠、6株樱花树“惨遭毒手”,苗木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614元。老板沈某报案后,因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廖某的敲诈大计终未得逞,但他的行为却已触及了法律底线。
今天下午,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对于自己的行为,廖某供认不讳并生悔意。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廖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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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萧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