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中铁23局擅自伐21棵树木将领经济处罚

2011年05月09日 13:21乌鲁木齐在线

中国园林网5月9日消息:5月8日,乌鲁木齐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2011年以来查处的最大一起擅自砍伐树木案件进行通报,中铁23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被予以曝光,这也是乌鲁木齐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今年开出的首份曝光单。

昨日(5月8日),记者随同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及市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来到了伐树现场,该地位于铁路局西单商场的一侧巷道内。

在一处空置的院落内,21根树木根部裸露在阳光下,这些树木胸径最小的16公分,树木至少存活有15年,最大的63公分,至少存活有30余年。

据市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三大队副队长库尔班介绍,4月18日,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这一院落内的21株树木遭人为恶意砍伐。

市行政执法局、乌鲁木齐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前往事发地,抵达后发现院内仅有的21根树木无一幸免,均被砍伐。

由于地处铁路局辖区,随后,他们经多方联系得知,院落内准备进行房产开发,中铁23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方,并未办理相关移伐手续,擅自对已有树木进行了砍伐。后经核查,共有16棵杨树、5棵榆树遭到砍伐,其中一棵为已枯死的榆树。

库尔班说,根据《乌鲁木齐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涉法单位将承担受损树木3~5倍的经济处罚,直接责任人也将被处以500元~1000元的处罚,目前,他们正在核算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今年以来,首府发生了近10起此类擅自砍伐树木事件,这是最大一起。

此时正值房产开发建设黄金时期,乌鲁木齐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也在此提醒,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移植、砍伐树木包括枯死树木的必须办理手续。要先向各区街道的绿化专干处反映,再由各区绿委办向市绿委办打报告,经核查后,再上报市政府后才能确定是否能对树木进行移植或砍伐。所有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树木移植、砍伐的均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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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鲁木齐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