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31日消息:6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出第10号公告,决定从公告发出之日起停止4家企业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公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国家林业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江苏阳光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这4家企业是:江苏阳光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种业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农春雨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牧渔业国际合作公司。被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原因都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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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