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上海市委呼吁加强重大工程中抢种苗木现象整治

2011年12月30日 10:34人民政协报

中国园林网12月30日消息:一部分不法企业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针对重大工程前期动迁打起了小算盘,有不少通过抢栽抢种珍贵苗木骗取动迁补偿款的行为。对此,民建上海市委呼吁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中抢种苗木现象的治理。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大型居住区建设等重大工程一般线长面广,大部分重大工程项目要跨越农村集体土地,如此也就形成了一条靠抢种苗木盈利的利益链条,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圈地,有人负责搬运苗木、有人负责栽种、还有人负责与项目单位谈判。民建上海市委在调研中发现,正常情况下,一棵罗汉松幼苗市场价每株10~20元,补偿时要价70-80元。直径4厘米的罗汉松赔偿标准为150元,抢种者的要价达400元,而香樟、黄杨、红叶石楠等名贵树木要价则更高得离谱,甚至有时候一棵名贵树木竟然被迫“赶场子”,先后出现在几条道路的施工现场。与此同时,抢栽抢种的违法成本较低。

苗木抢栽抢种具有机动性较强的特点,往往是“闻风而动”、“一夜成绿”,因而市政建设单位无法对违法栽种行为就地取证或采取防范措施。在执法方面,土地执法、绿化执法、城管执法依据不同、各管一摊,难以对抢种苗木现象形成有效执法的组合拳。

民建上海市委认为,要从源头上遏制抢栽抢种苗木现象的发生。做好勘察原始资料记录,将制止违法抢种的工作关口前移,做到“事前控制”。要加大综合执法和治理力度。面上,可以由发改委、农委、规土、绿化等部门牵头,纪委、监察等部门参与配合。具体操作中,可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对重大工程涉及集体土地上种植绿化以及违法抢栽抢种问题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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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政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