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20日消息:“青砖黛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散落在宁波市各个角落的古民居,承载着历史的记忆。12月12日,宁波晚报《网上公然售古宅,拆卸搬迁一条龙》的报道引起了全市文保专家及古建爱好者的关注。
在宁波市,到底还有多少古民居?这些古民居今后的保护状况如何?记者连日来作了进一步的采访。
买古宅的人搬走古宅是有原因的
如今,除了房产商会将开发地域内的古宅拆解构件用于高档住宅区的文化装饰外,不少古宅收藏者也选择了异地迁建这一成本高、破坏大的方式。
据了解,多数收购者都选择将买下的古建筑拆迁运往异地,与复杂的土地产权有关。“古宅大多数没有房产证,有的是属于集体土地或自留地,在原地收藏担心惹上不必要的纠纷。”古宅收购商詹先生说。
“你不知道这些古宅住的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把买下的古宅留在原地,说不定哪天与古宅有关的人从外面回来,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古宅的“搬家”也与一些地方“旧村改造”有关。不少古民居在改造中面临被拆除的命运。这时,闻风而来的古宅收购商以较低的价格将古宅整体买走。
“由于老宅子土地产权问题,给古宅带来的损坏程度是特别大的。”宁波市文保所负责人徐炯明告诉记者。
古民居保护要靠当地群众和政府
记者了解到,在宁波鄞州潘火,曾因城市化推进需要,要把老建筑全部拆除。有一个古祠堂——蔡氏宗祠,当时因没有列入文保单位一度面临被拆的命运。但在当地村民的强烈坚持及文保部门的协调下,古祠堂得以保留下来。这是村民自觉参与文物保护的一个成功范例。
“在乡村古民居的保护中,当地居民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居民能自觉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那么古民居的保护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从事文保工作的方先生认为。
市文保所负责人徐炯明向记者介绍,宁波宁海前童是一个有700多年历史的古镇,至今全村尚有1300多间明清时期的古民居遗迹、祠堂、牌坊、门楼等各式古建筑,是一处历史古村落保护的成功范例。而这,正好是得益于,在村民自觉保护古建筑的基础上,政府也积极出资对古镇进行维修保护,将古建筑保护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在不改变古村落传统风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古村落的建筑质量和风貌状况。
“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当地政府需要站在延续乡村历史和传承文化的角度,把古建筑的保护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徐炯明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现存古民居都将纳入保护范围
随着时代的变迁,不少老宅年久失修,逐渐坍塌、荒弃,有的淹没在城市化建设的浪潮中。令人扼腕的同时,也让人忧虑——有没有法子对这些不可复制的宝贵遗产给一点及时的保护?
徐炯明告诉记者,目前,正进入收尾阶段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1949年以前的所有古建筑都已被纳入普查范围。宁波市现存各类文物古迹近8000处,古民居是包含在内的,具体的统计数据还没出来。“这些古民居登记在册后,就意味着已经纳入文保的范围。今后,文保部门会对这些古民居的保护进行监控,并逐步实现分类管理。对一些濒危的建筑,将提前进行抢救性保护。”
“对于一些产权人资金不够,需要修复而又无力投入的古民居,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可以积极探索文物保护的融资渠道,可以尝试走市场化运作的道路,转让一部分使用权﹑经营权,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的保护与合理开发。”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方先生认为,古建筑是大家共同的文化遗产,文化保护不是一个人和一群人的事,需要唤醒更多人的文保意识。
市文广新局文博处副处长徐建成对古民居被上网叫卖的现象感到痛惜。他认为,目前古民居保护仍存在经费有限、建设性破坏严重等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最重要的是唤醒文化的良知。
“对于一些产权人不愿管理又亟须保护的古民居,政府部门可以将它买过来,作为公共的文化资源加以保护利用。文化遗产是不可复制的稀缺资源,政府部门首先要有文化良知,从观念上要重视,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古民居的保护。”徐建成的话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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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