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2亿土地出让金“奖”开发商

2011年11月25日 10:36上海商报韩福东

中国园林网11月25日消息:有一块“神奇的土地”,开发商买了它,政府要把两亿元土地出让收益“奖励”给开发商;它没有施工许可证却能开建。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云南曲靖,市政府2009年与开发商深圳东方置地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成本的差额部分,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奖励,用于该项目的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来这笔钱的去向还出现问题,引发诉讼。

明眼人当然一眼就能看出这背后隐藏的猫腻。国务院有明文规定,地方政府不得随意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金。曲靖政府与开发商签署违法的协议,却又煞有介事地表示此钱“用于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般而言,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需由具备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再由具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组织实施。曲靖市政府大笔一挥,就一切从简“奖励”给房产开发商了,不管有无资质,甚至于连“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项目规模和验收等程序全部阙如。其间的违法乱纪不言自明。曲靖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何以如此慷地方财政之慨?

从报道可知,这笔钱已先行给付5000万,但被深圳东方置地的合伙人私吞,可见对所谓的“配套基建”完全没有监督。而在钱款被私吞之后,相关市领导非但没有追究,反而在法院查封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后,又出面干涉促使土地开工。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常理推断,种种反常行为背后,应是有不可告人的暗箱交易。

转轨期中国,贪腐的方式早已升级换代。利用城市建设契机,与开发商共同图利,是这个大干快上年代几乎所有城市官员的共同特征。这是理解中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另类视角,在很大程度上是贪腐在推动中国城市表象的光鲜亮丽。地方官利用权力,以各种名义给开发商返利,而开发商则再将其中相当部分“进贡”给官员。贪腐发生在开发商与官员一对一的交易中,因此也相对安全,除非开发商反目,一般不会牵连到相关官员。云南曲靖的这个个案,原本普通民众对副市长批示“奖励”开发商2亿元根本没有知情权。而记者能够介入报道此事,大抵也是因为开发商内讧,想要讨回合伙人侵吞的5000万元私产,东方置地公司遂乞灵于舆论监督。

并非每个官商勾结的案例,都有这样被曝光的机遇。但类似云南曲靖2亿元“奖励”的官场怪现状,绝对不是个案,它带有相当的普遍性。中国经济多年高速发展,贩夫走卒也多从中获利,因此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社会诸多层面的问题。事实上,中国的两极分化程度已相当严重,因富豪隐匿财产情况普遍,所以公开的基尼系数显然不足以反映真实的贫富差距。一旦经济发展减缓,普罗大众对贪腐与社会不公的愤怒情绪,恐会大范围爆发。应及早未雨绸缪,公开官员财产,戮力反腐,并加强舆论监督报道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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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