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16日消息:“守着林子饿肚子”曾经是广大公益林区群众面对满目青山的叹息。去年以来,随着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并“扩容增资”,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被终结。森林生态有价、有偿使用,被作为“森林云南”建设最重要的突破纵深推进。今年,全省纳入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到了9248.3万亩,补偿资金将达60979万元,目前,上年度4.62亿元补偿款中已有60%兑现到林农等林权所有者手中。
大山之巅,大江之源,举足轻重的生态环境地位,使云南森林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为保护好生态,我省采取分类经营的办法,将林地划分为商品林区和公益林区,对商品林放活经营,对公益林严格保护,重在生态效益。但生活在公益林区的群众又陷入保护有责、分利无门的境地,导致无钱、无心管护森林。为此,在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关心支持下,我省大胆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由财政“埋单”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给予经济补偿。主要将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湿地保护范围、水库周边、边境地区、石漠化区域和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划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区。全省国家级公益林11877.7万亩,获得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的面积达4517.5万亩;确定的省级公益林面积5916.82万亩,补偿面积由试点时的114.7万亩增加到4730.81万亩。今年,中央财政加大补偿力度,已将集体和个人经营管理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10元。
为了“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各地将纳入补偿的公益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确保兑现补偿政策。公益林生态补偿既解决了莽莽林海管护经费的来源,又调动了林权所有者保护森林生态的积极性。公益林项目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和档案管理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管理水平提高;森林生态旅游,林下蔬菜、花卉、药材、野生菌等成为群众增收的一大来源。
推荐阅读:
(来源:云南日报)